吃你!叨你!叨吃叨吃叨吃!
黎未都:“现在还说鸡不是肉吗?”
纪锴无言以对:“是肉,是肉!但是黎总,咳……你是不是对鸡这东西有什么执念?”
再好吃也不能天天吃啊!
黎未都:“嗯,明天吃鱼。”
纪锴登时吓得整个人都不好了:“黎总,鱼、鱼我是真不行!鱼对我来说也是纯素啊!那个,还有你看你喂我饭还要挑刺也麻烦,还不如……”
“清蒸鲈鱼,有利于伤口愈合。”
“……”老子一天躺着就指着那一两顿好吃的过呢,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为什么要给我吃素!
“继续拒绝是吧?你随便拒绝。”黎未都冷笑一声,说出了一句纪锴曾在某美食节目里听过的、来自米其林大厨的骄狂无比的话。
“我会让你对你以前不吃的每一种食材,产生全新的认识和爱。”
……
“再来一口。真好吃。怎么会这么好吃。”
传说中的松鼠鳜鱼。不仅好吃,还好看呢。而且刺也挑得干净,于是,大口吃鱼肉。
吃完满足脸:“黎总,但我……还是想吃红烧肉。”
“就不给你做红烧肉。”
纪锴:“……”
结果,第二天——
“秘制茶树菇萝卜红烧肉。”
呵呵,就是这么没原则。
第37章
南美, 秘鲁首都利马。
澄澈的天空总是又高又蓝,照映在瑰丽的西班牙殖民时期大教堂顶尖。朱凌记得在家时纪锴曾经说过, 在地球的另一端, 有两处他这一生有机会一定会去的地方。
玻利维亚的“镜子之城”, 和秘鲁的“天空之城”。
曾经还有几分不屑,什么“天空之城”、“失落的神明居所”, 多半只是噱头罢了。没想到纪锴读过那么多书还会上旅游营销号的当。
然而,但当剧组真的来到了被誉为“南美庞贝”的马丘比丘。
亲眼看到两座开阔山峰之间新绿环绕中的印加古迹, 山峦的明亮与阴翳之间碧绿掩映的千万年前的建筑、神庙、花园、通道、梯田。被满目疮痍却无比壮观的辉煌古迹彻底震撼,朱凌久久说不出话来。
天地寰宇下,岁月失语,唯石能言。
渺小的他,在划过耳际的呼啸历风中, 陡然化作一只小小蝼蚁, 一只既可笑又悲哀的蝼蚁。
沉浸在灯红酒绿、让人窒息的城市, 溺死在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中。
因为眼前纸醉金迷的苟且而无限膨胀, 生出了乱七八糟的自私欲念。骄纵、欺骗、为所欲为, 以为自己坐拥一切, 最后却把唯一重要的东西给搞丢了。
……简简单单的,不好么?
初心是什么?三年前没红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那时想的明明是, 挣钱,写歌,等有事业、有钱了, 牵着锴哥的手,背着包一起看世界。走走停停,随时回首,都能看到自家熊宝宝灿烂的微笑。
风声停止的时候,身子很冷。
朱凌垂首无言,心里空荡荡的,明明太阳光照在身上,是那么灼人的温暖。
……
这些日子,他一直在想着,等到回去了,等很久很久以后熊宝宝终于原谅他,他有好多话想跟他说。
想告诉纪锴,在异国他乡,他遇到了好多事情、看到、听到了好多新奇的东西。他把好多故事都攒在了随身的笔记本里,想要有机会一页页返给那个人看。
秘鲁的饭菜其实很好吃,因为很难得的是以米饭为主,和中餐有一定的相似性。据说十九世纪中叶,曾有十万中国劳工乘船跨越太平洋来到这里,再加上大量的日本、西班牙移民,让当地菜系色彩斑斓地丰富上了世界各国的口味。
秘鲁的人也特别淳朴可爱,有着拉丁民族的亲切友好、热情奔放。但整个国家由于贫富差距巨大,又不禁限枪支,抢劫之类的事情也屡有发生。
特别是近些年世道不太平,极端种族主义横行。有一天好容易剧组放假,在利马市中心挤满了游客和商人的广场,朱凌就不幸撞上了恐怖分子驾车冲入人行道、拿枪胡乱扫射的可怕事件。
人群惊叫逃散,受伤的人倒在血泊中,近在眼前。
失魂落魄回到剧组,拿出手机愣了半天。最终没忍住,鼓起勇气给纪锴打了个电话,明明接通了,却被对面给毫不客气地挂掉了。
心塞、委屈、难受。
锴哥,锴哥你知不知道?当时那群歹徒离我好近,要不是被好心人拉进店里,我说不定也会受伤、说不定还会死掉。
你都不管我……
这段时间我很努力,吃了好多苦,你都不在乎。
被导演狂骂,含着眼泪努力背剧本、跟在前辈屁股后面探讨学习,还熬夜读了很多书,明白了很多道理。
锴哥,我是真的改了,我会早点让你看到蜕变之后的我的。你是了解我的,到时候,相信你一定能明白我的决心。
朱凌并不知道,那天冷着脸摁掉他电话的人并不是纪锴,而是黎未都。
手机上还沾染着血迹。他的熊宝宝正躺在手术室里,生死未卜。
……
剧组在南美遭遇恐袭的新闻,上了国内热度话题起码一周的时间,并受到了一波又一波的粉丝的担心和祝福。
然而,一切都被纪锴完美错过。
住院躺着没事做,又呈双手残疾状态,连手机都刷不了。按说除了吃吃喝喝看看电视新闻报道,并没有任何别的事可做才是。
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