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真不清楚,荀家主金榜题名入仕为官后便不在江湖露面了。不过,金凌新娘家是长安相当显赫的大家氏族,岳父是修仙界排入前五十的高手,还是当朝探花,荀家既是仙门大户,又是俗世官宦门第,位高权重江湖少有。”蓝思追笑道,“这样出身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能让金凌这种绝世美男子如此钟情,迅速看中、提亲、迎娶,应当是风华绝代的倾国佳人吧。”
蓝景仪垂眸默默听着,蓝思追惊讶道:“好端端说着话,怎么又哭了呢?”便去抽锦帕为蓝景仪抹泪。
蓝景仪心中一个劲地想,这病好折磨人,我心好疼,疼得生不如死,大概不日便会病死了。
蓝景仪低咳好一阵,白着嘴唇,气若游丝道:“我听昨日来看我的师弟说,短短半年,大小姐更加高挑俊美,又在世家公子榜上进了一步,如今是第二名了。”
蓝思追道:“是啊,金凌现在真的很好看,当了宗主之后,遍体贵不可言。我上回见他,有几眼都觉得他英俊到令人不敢直视呢。”
蓝景仪默默听着,只觉得又犯病了,痛不堪言。
“所有未婚女修都围着金凌转,示爱的香囊都快把他给吞了,可他看谁都冷冰冰的,他舅舅从前的坏脾气全转移给他了。”蓝思追想逗蓝景仪开心,有一句话想着君子不于背后议论是非,便忍着没说——金凌虽然对谁都是尖酸冷漠的晚娘脸,但对着他蓝思追的时候,晚娘脸显然更加阴沉可怕,就像自己霸占了他什么宝贝不还似的。蓝思追本想和自己这位少年友人好生叙场旧,见状压力陡增,勉强客套一番便落荒而逃。
他想一想,道:“现下想来,金凌一定是那时便心有所属自己的新娘了。”
蓝景仪道:“思追,我累了,想休息。”
蓝思追扶着他躺好,温柔体贴地为他按好四个被角,要离开时摸摸蓝景仪的额头,才发现蓝景仪在无声哭泣,眼泪将枕头都打湿了:“景仪!”
“我和他当年初遇时,明明两人都差不多的。都是世家公子,蓝氏和金氏都是仙门领袖,两人在江湖小辈中论灵力论教养,也都旗鼓相当。他生得好看,可我也不差。他脾气不好,交不到朋友,我牵着他的手,逼他和我的朋友们玩。”蓝景仪哭得肝肠寸断,“怎么短短三四年,一切都变了呢?”
他成了高高在上,让人不敢仰视的一宗之主,世家公子榜的榜眼,左手擒弓无猜,右手持剑岁华,春风得意抱得美人归,不要几年,必会成为天下第一美男子。
可我呢?宗族衰败,面目丑陋,险些书香都毁了,是多么平平无奇、卑微的存在啊。
正哭得昏天暗地,蓝景仪突然翻身,险些滚落到地上,发狠去拽床头插在云纹净瓶中的那朵金星雪浪,口中道:“菡萏姑娘,你骗得蓝念好苦!”
他久病不起,手无缚鸡之力,颤抖着十指,努力去撕扯华美繁复的花瓣,被蓝思追连忙圈在怀中拦下来:“你这是怎么了?你不是最宝贝莳花女送的花吗?平时连换水都不让别人代劳,好端端地,为何要去做日后必然后悔的事呢。”
蓝景仪面如薄纸,哆嗦双唇,说不出话,在蓝思追怀中扑腾着,双目充满恨意地盯着那朵花,非要撕碎金星雪浪不可。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清楚自己病得太痛了,再不撕掉这朵花,不过片刻便要被这无端病痛活活疼死。
正在激烈地攻防,蓝景仪只觉得喉头一烫,不由自主浑身一抖,张嘴便干呕出一滩秽物来。
他看着床上的脏东西,奇道:“书中都写病到极点会吐血,怎么我却是呕吐?”
他还不知道,人伤心到极点,是会吐的。只是呕吐太不风雅浪漫,所以话本中一般不写。
正在奇怪,他心神一阵荡,张口又呕出一大口东西。他怕吐脏蓝思追的白衣,用手去捂,顷刻满口满鼻都是血腥味,殷红的血液从他指缝中流出来,滴在被子上。他瞪视着自己吐出的血,在昏死过去前,只来得及在心中大喊一声:吾命休矣!
03.垂死病中惊坐起,新郎你从何处来
按理说,病痛之中分分秒秒都是煎熬,日子会捱得很慢。可蓝景仪倒觉得光阴如梭,七日之期转眼便到,此刻的金陵台定是牡丹成海,大小姐一身红装迎来送往,骑在高头大马之上,喜气洋洋地迎娶新娘。
这病十分古怪,难为他病得要死不活,还能脑海中成天介想着大小姐的新郎装是什么样子,而且越想越歪,从迎亲想到入洞房又想到掀盖头想到喝交杯酒。尽管明白不是君子所应为,他还是无法控制地继续想下去,只要想到大小姐和他那位美丽的新娘子接吻、圆房,就十分想死,他自己也没法控制。
他很想不管不顾地冲到金麟台去,质问金凌为何不打一声招呼就背着他偷人,是不把他当好兄弟吗?但他是云深不知处的得意门生,是世家公子,如今也有十六岁了,就算他蓝景仪不要脸,蓝氏上上下下几百号人还是要脸的,不可能由着性子想什么便是什么。他只能默默地在房间中郁结缠心,不去金氏丢人,自个儿哀怨地病死罢了。
老天垂帘这乖孩子,蓝景仪不去就山,山来就他了。
他许多年之后依然清晰地记得那天。那是永乐二年的十一月二日,连绵七日的冬雨停而转晴,如天公作美,是宜嫁娶的黄道吉日。灯漏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