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耽美 > 重生耽美 > 十年情敌熬成攻 > 分卷阅读17

直等到了事务所,黎旭都还处在尴尬当中。

女孩接过名片,“啊哦”了一声:“你是律师哦。”

黎旭应道:“是的,如有需要可以来华江律师事务所咨询。”

他这话音刚落下,身后有个洪亮的声音响起:“麻烦给我也来一张。”

黎旭回头看,这是个相当精神的中年人,约莫五十来岁,穿着白色的立领t恤。他伸出手来时,黎旭注意到他的手臂内侧的衣袖上有暗红色的痕迹,像油漆印。

黎旭把名片给他,他接过来,先是打量了一遍黎旭,这才低头看名片,笑着念出声:“黎旭。嗯——好名字啊!远景何晃晃,旭日照万方。有朝气!”

黎旭微微颔首:“谢谢。”

他到事务所时还没有到上班时间,尹欢的座位上空荡荡的,就自己去茶水间泡咖啡,碰上隔壁的姜律师。姜律师打量他两眼,盯着他脖子看,不怀好意地笑了:“哎哟……黎律师,女朋友很热情啊?”

黎旭后知后觉地捂住了脖子,想起来卢晖昨晚咬的那一口。居然把这给忘了!

等姜律师走了,他才对着镜子仔细照了照脖子,上面一个大牙印十分嚣张,微微有些泛青,边上也嘬了好些印子。

这下一个创口贴是遮不住了。

第12章顽童之恶

“到底什么时候来拿钱包?”

“明天。”

“你昨天也这么说。”

“……”黎旭搁下笔,“今天晚上。”

“那我洗干净等你。”

黎旭:“……”

他现在的腰还有点酸,脖子上的青痕周边都泛了黄,昨天下班回家的时候他看见邵朗意味深长的表情,心里不舒服了很久,现在实在不是很想谈这种话题。

“你那边有点吵。”

“哦。”卢晖懒懒地回答,“我这儿白天租给一个舞团当练习室,反正空着也是空着。”

“舞团?”

“对,我没和你说过,李琰是这儿一个劲舞团的领舞。这小子,特别厉害,拿过全国的冠军。……啧!酒酒!别闹,别闹别闹我这儿没吃的,听话点我在跟你妈说话……嗯你要和妈妈打声招呼吗?”

……谁是它妈?

“没别的事我先挂了,我在工作。”

卢晖那边安静了一瞬,不知道在做什么。黎旭的手已经快按上挂断键,他突然说了一句。

“晚上记得过来。”

“嗯。”

“我爱你。”

黎旭顿了顿,下意识看了眼办公室的门,把面前的文件推开,又一张张的归拢。

“……”

对方已结束通话。

就这样了。事情慢慢到了这个地步,认清自己的性向,忤逆母亲的意愿,甚至和一个从前死对头成了情人。

过日子么,走一步算一步了。

下午下班之前,李研升过来找他:“旭子,一会去聚会的时候载我一程。”

“聚会?什么聚会?”

“今天是律所的十周年纪念,上周就说过了的,你忘了?”

十周年纪念……黎旭默默收回去拿文件袋的手,这些天过的乱七八糟,这个倒真忘了。

“你可别说不去啊,这是律所大事,订了你位子的,你不去老程会杀了你,真的。”

这点社交都不懂他就算白当这么多年律师了,他拿起手机和公文包,走向门外:“去。”

李研升这个人是个典型的老妈子性格,一分钟不话唠浑身都不对劲,黎旭一路上数了数,光听他说“我的天”就有不下二十次。

“小朗在你那怎么样?”

“还行,没虐待他。”

李研升一句话卡在喉咙里,转而哈哈地笑起来:“我怎么觉得你今天说话挺冲呢。”

黎旭斜眼看他,只一眼就撤回目光,看得李研升十分受伤:“你别用那种眼神看我行不行,跟我媳妇儿一样一样儿的,一言不合就嫌弃我。”

没人回答他,黎旭打开车载音响,车厢里响起深情低沉的男声:“我——留着你在身边——”

“心——仍然很远——

我想伸手拉近点——竟触不到那边——”

歌词是粤语,李研升听不大懂,只觉得旋律很不错,很耳熟:“这谁唱的?怪好听。”

“就欠一点点——但这一点点——”

这歌不是他存的,应该是卢晖。黎旭打了个转向灯,突然想起来卢晖站在褐色的舞台上唱这首歌的样子:金黄色的光打在他身后,给他写下一个光暗分明的剪影。

“却很远——”

聚会的地方在市中心,一家相当高档的酒店。犹记得他刚进律所实习的时候,大家为他举办的欢迎会很简单,那时候人也还不多,整体质量没这么好。

七年能改变多少事情?能让一座保守的城市高楼林立,能让青春洋溢的少女变得老气横秋,能让他成为这样一个死气沉沉的男人。他苦笑一声,他一直都是这样死气沉沉啊,一个没什么大情绪的人。

“今夜,能得诸位同仁齐聚在此,是程某的荣幸。十年来,我看着华江从襁褓起步,蹒跚地学着走路,终于到了今天。这些都离不开在座诸位的贡献,我感谢大家,愿意将我视为老师,视为亲人。今后,也希望大家能够一起,构筑一个更好的华江。”

程德语举起手中的酒杯,脸上因为激动有些发红:“为明日的华江干杯!”

“干杯!”

四十几只杯子互相撞击。

“头一次见到老程这么高兴,平时赢了案子都没这么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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