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确实是,张欢华觉得自己的身体从来没有这麽衰弱过,但也没办法,他这头,不想低的时候,死一百次他都低不下。
这种事,都是个人决定的事,也只好承担後果,所以也只好略带遗憾地跟宁铭说:“也只能如此了。”
他说著,也觉得自己这点执拗有些可笑,平时明明姿态该低时他也低得下,但换到这事上,就不行了。
不过,也确实是这些人做得太过份了。
收了他的半壁江山,如果要出去,肯定还要收他剩下的小壁江山才甘心的吧?卖了老头们费尽心机给他的零零碎碎,还要把身给卖了──这麽让自己烦恼的事还是不去做了。
要是真没等到出去的那天就死了,张欢华也无所谓了。
反正,他外头留著几个人,到时候他们把他拖下水的人全部拖下来陪葬就是。
他做事低调,并不代表为人干净──他做得出来的事多著呢。
老头们之所以偏爱他,可不仅仅是因为老混蛋们终於有了个乖孙。
一年後,张欢华的会计收集到了足够多的信息,捅了个马蜂窝,直接造成某市的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