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耀倚窗而坐,唇角微扬的英俊模样被袁纵尽收眼底。
他不会画画,也不喜欢照相,只是单纯地用锋利如刀的目光将这个画面深深刻在心里,揣着它走过孤独又寒冷的三十余天。
一个烟头滚落在树根底下,被风吹起沙土静静地掩埋。
第二天下千,夏耀待在办公室频频看表,一直在熬着时间。眼看着就要到下班点儿了,终于可以去袁纵那泡上几个小时,顺带吃上本年度最后一份大整了。结果一道命令下来,一个追踪多日的嫌疑犯现身,需要马上出动警力去围剽。
夏耀只能提着枪上了警车。
在雪地里整整埋伏了三个多钟头,才把这个罪犯拿下。这会儿天已经黑透了,夏耀回到单位,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匆匆驾车离开了。
因为在雪地里耗时太久,夏耀的手冻僵了,开车时握着方向盘一直在抖。
九点多,夏耀终于开车到了袁纵的公司,结果大门是锁着的。
夏耀以为袁纵回家收拾东西了,当即一通电话打过去。
“竟然都不等我!行,明儿我不去送你了,你丫自个儿走吧!”
袁纵看着车窗外白茫茫一片雪地,说:“我已经到老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