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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指挥副使

霍朗征和沈吟年龄相仿,原是平起平坐,现在霍朗征已官居从三品,任京卫指挥使副使,功成名就名利双收。而他还得靠师兄,才坐得上区区七品知县,相比之下比得草芥不如。

如果没有居同野,沈吟听这个名字不过是有点发怵,而今还有居同野跟在身边,他竟有些怕,是霜寒露重的感觉,令他一瞬间产生退缩的念头。匆匆叮嘱句“别说我在”,连忙跑了。

沈吟和霍朗征是在京师认识的,那时两个人年轻气盛风华正好,一个美如璞玉,一个俊朗潇洒。霍朗征本不是个喜欢南风的,偏生对沈吟一见钟情,沈吟枕边无人,但不想叫他觉得那么容易,心高气傲半推半就。

霍朗征当然不甘为人下,然而他求着他盼望着他,不得不甘愿,又怕沈吟不理会他,只想耳鬓厮磨先温存着,等到时机成熟再谈其它。

沈吟玩了人家又不花银子,每每都是匆匆来匆匆走,穿好裤子就翻脸不认人。当他发现霍朗征竟然有长长久久的想法,还觊觎自己的屁股,哪里甘心,加之被贬心灰意冷,那人前途光明似锦,而自己碾在尘里,万般纠缠比不过终将背道而驰的命运,就此天涯海角相隔,千里迢迢不再相见。

这些年来,沈吟也没少听到霍朗征的消息,他是越做越高,至今依旧未娶,并说为等一年轻相遇之人。沈吟知道那人就是他。

这事肯定要瞒着居同野的,沈吟还准备带着他见家长,怎么碰上这个事,万一霍朗征怀恨在心在居同野面前捅出来怎么办。他年轻时心比天高,不愿受牵绊束缚,但凡有网必然拼个你死我或也要挣脱。而今步入而立之年,眼睁睁看着自己一寸一寸陷入锦绣罗网,好像还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叫人家来网着他。

沈吟独自在西安城里晃悠,街上摩肩擦踵人声鼎沸,甚嚣尘上却统统与他毫无干系。他眼前有些朦朦胧胧,不是雨也不是泪,似雾非雾,只是裸露在外的脸蛋和手被冻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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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同野假装他又睡着,事实上沈吟一醒,他也很清醒。居同野听着沈吟在外间洗漱,又听见他离开的脚步,缓缓坐起来,慢吞吞穿衣穿鞋。他想打点水擦脸,毕竟不是自己家,昨日瞧着周府那么大,不知哪里有井,早饭也不知去哪里吃。

沈吟虽然随性,但除了那位华服管家,居同野见到的其他人却都是冰冷的,他连一句话也不敢多说。还是趁早办完事走人,沈吟很久没见他师兄,应该会耽搁几天。

居同野走到院子里,院外候着的丫鬟一见他,立刻恭敬道万福:“公子稍等。”

居同野原地愣了片刻,看见丫鬟们鱼贯而入,端盆捧巾奉茶,忙忙碌碌好似一群辛勤蜜蜂。所幸丫鬟们都不敢抬头,他第一次被人这么捧在天上伺候侍奉,面皮发红,脸颊像被霜打了的梨,硬着头皮直到吃完早茶才好意思张口赶人。

人一走,屋内冷清,居同野向嵌入沙漠中央的旅人,疏离难耐。墙外传来阵阵儿童嬉闹声,院落里格外安静,针掉了的声音都如雷磔。

居同野是被父母关在家中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越狱,顿时急的心痒难耐,想着就在附近,沈吟托人来找也能马上回来。

的确是几个小孩子,都是家仆的孩子,父母当工无心照管,便由着在偏僻角落里踢毽子。沈吟的院子长久没人住,小孩子不知道小老爷已经回来,这日如往常一般嬉闹。

居同野是个踢毽子的好手,爹在衙门当工,娘总是有补不完的衣服,他不敢跑出家门,只能独自在家中院里踢毽子。踢坏了一个又一个,盘磕拐蹦手到擒来,登时欢天喜地就要加入踢毽子行列。

一群孩子见居同野以为是个来府办事的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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