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那个……保温盒……还在车上……”
岑蓝紧张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心里只觉得甜蜜,任由他拽着自己的手,往医院的方向走去。
“什么汤?”
秦彦书口气仍有些不悦,他很是疑惑这个被自己拖着的这个女人,为什么她看起来居然还有那么一些的欢快。
“啊?”岑蓝被秦彦书问的有些转不过脑筋,恍惚了一会才急急的说,“白果猪蹄汤……用眉夹拔了一小时的猪毛,还熬了三个小时的呀,我去拿回来!”
她还真准备掉头奔回站牌处了,秦彦书长手一捞,又将她拽了回来。
“别了,就当送给那小子补补身子吧,免得那么不经揍!”
他居然有点想笑,眉毛都略微的上扬了,岑蓝长得不算美,不记仇又总是犯迷糊,可就是那种温暖和善的感觉,是自己这么些年都不曾遇见过的。
公交车事件之后两人的关系更显得融洽,秦彦书往医院跑的时间更多了,每次岑蓝总是比他到得要早,有时候是陪着秦母在花园里散步,有时候是坐在床头为秦母念报纸,又或者有时候,她什么事也不做,就是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发呆。
她的皮肤带着些透明的白,睫毛很长,低低的垂在眼睑上。鼻头有些圆,又总是爱脸红,说话时候的眸子就跟麋鹿的一样,带着几分羞涩和灵动,看上去还友几分孩子的稚气。
秦彦书有些迷恋,总觉得她很面善,可又说不清是在哪里见过。后来知道岑蓝也是h大的学生,心里有些恍然,却又升腾出一种耻辱的感觉。
张歆芮永远是秦彦书心中的一根刺。
那时候的自己,虽出身贫寒,但也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爱上张歆芮不是没有理由,她年轻、漂亮、骄傲、张扬,高兴的时候恨不得将心掏给你,生气的时候又总是让人揉断愁肠。同她在一起,能够体会到爱情的那种跌宕起伏,会有惊喜,会有浪漫,也会有歇斯底里,会有痛心疾首。她满足了秦彦书对爱情的所有理想,甚至于赢得她家庭的赏识,从而一步登天。
他是爱张歆芮的,但这种爱并不仅仅是对她,倘若出现了另一个这样的女孩子,自己也一样会被吸引,会靠近。所以在张歆芮告诉他,她有了孩子的时候,自己的第一反应不是责任,而是逃避。
他对她的爱,还承载不起悠悠岁月的考验。
这场感情中,没有赢家。秦彦书为了他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而张歆芮,也会在今后的人生里,蒙上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
情迷
秦母对岑蓝越来越欢喜,一日见不到就嚷嚷着要打电话再聊几句。岑蓝也爱听秦母唠嗑,听着秦彦书从小到大的那些事,她觉得自己正在用一种微妙的方式参与他的整个生命。
“姑娘啊,你别笑话我,我年轻时候也是个吃不得苦的人啊!”秦母的神色有些严肃,口气中带着一些凝重。
“我嫁给彦书爸爸的时候,他虽然认识几个字,算是我们村的秀才,但是真的穷啊!那会儿我们村时兴女人去外面打工,你也聪明,我就不多说啦,那赚的都是皮肉钱啊。”
秦母的眼圈有些红,本才五十靠边的年龄,却看着尤其苍老。她握着岑蓝的手,有些伤感的继续说着:“我也心动啊,真想跟着去外面见见世面,彦书的爸爸怎么劝都全不住我。后来我直接收拾了包裹,准备找个天好的日子就跟着村里的女人一起出去了。结果那天,我一迈出门槛,就看见我儿子趴在篱笆上,眼珠子眨都不眨的盯着我的房门。看见我出来了,他猛的一个扑子就抱着我的手,直对着我嚎。这么多年啦,我还记得,他那会一边哭一边对我说‘妈!妈你别走,爸卖饼子赚钱,我大了也卖饼子,卖很多很多钱!——我都给你!’”
秦母抹了抹眼角,一想到自己的儿子,从小吃了那么多的苦,却又这般争气,作为母亲的自己,又是辛酸又是骄傲。
“从此我就死了那个出门见世面的心思,和彦书爸爸每天起早摸黑的劳作,总算是供出了这么一个大学生。”
岑蓝的眼睛里全是泪水,又怕在秦母面前掉眼泪更惹得她难过,就那么死死憋着,心肺都连到了一块儿,生疼生疼的。
“孩子太懂事啦,反而叫我们做父母的更难过。你瞧,这本来读的好好的研究生,他偏偏说浪费钱,学历不中了,硬生生的就不念啦!急的我们家那口子啊,头发又掉了一枕头!”秦母有些恨铁不成钢,可更加的恨自己,没那能力,让自己的孩子遭罪了。
“姑娘啊,你是个好孩子,阿姨我很中意你。”秦母笑容祥和,伸手抚了抚岑蓝的长发,将她鬓角的几缕碎发绾到了耳后。“我同你说这些,也不怕丢了份子,就是想告诉你,我们家彦书也是个肯吃苦的好孩子,我算是看出来啦,他天天往医院跑,一半心思是在你身上啊。”
岑蓝也觉得秦彦书近来时常会出现在医院,但是她从来不敢真的去妄想有一天他能够真的爱上自己。现在秦母这样一说,她横生出一种被巨大的幸福感所包围的震惊和难以置信。
“阿……阿姨,可是……他没同我说呀。”岑蓝有些窘迫,又有更多的惊喜。与陈茜瑶的直来直往不同,她的爱是内敛的、是含蓄的、是心怀一种博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