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你还收徒弟不?”金狗一来到老板面前,就立刻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我愿意做你的徒弟,你太厉害了,我要是有你十分之一的武功就好了。”
老板一脸疑惑的望着金狗,“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金狗的声音非常大,虽然广场上极尽喧哗,但还是把周围其他摊位上的人的目光向这边吸引了过来。
“你要是不答应,我就不起来。”金狗脖子一梗,发誓道。
周围有这么双眼睛看着,金狗以为这样就能迫使老板答应自己的要求。
老板漫不经心的望了一眼地上的金狗,“你爱跪就跪在那里吧,只要你不怕周围的人笑话,你就只管跪着。”
“嘿,阿丽,你看那小子是不是神经病?好端端的给人下跪磕头?”
“谁说不是呢?不过依我看来,那个长了一颗狗头的家伙,应该是玩行为艺术的吧。”
“切,行为艺术与神经病,这两个概念之间,是可以画等号滴。”
……
面对着周围人的指指点点,议论纷纷,金狗即便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再这样继续跪下去了,只好讪讪的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
“我不会放弃的。”
金狗语气坚定地再次重复自己的意愿,然后向叶枫那边走了过去。
这时候,范建已把各类酒水、烤串全都端上了桌。
“走起,整一个。”
范建见到一脸不甘的金狗,垂头丧气的走过来,为了调整气氛,连忙给金狗倒了一杯酒,递到金狗手里,兴奋的道,“今晚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咱们三零二四人组正式成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