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卖艺不卖身的说法,长余后来才知道在凡间管这个叫“潜规则”,丁晓也果断答应了这个,修珉宇才没进一步反对。全身动不了,日子十分难熬。修珉宇为了给她解闷,偶尔讲讲笑话或是谈谈有关她失忆之前的事,为了能更好地融入这个苏南夏的生活,长余在这五百年里难得打起精神听得那么专注。
而在医院里的这些日子,几乎都是丁晓和修珉宇轮流来照顾长余的,但照顾的最多的便是感觉空闲时间最多的修珉宇,面对如此美男摆放在自己面前,长余哪有光看不做的假正经,常常趁着人家对自己温柔,就对人家摸手摸脸,占尽了便宜。
对于明目张胆揩他油的受害人只是浅浅一笑,总是在长余疯闹中淡着嗓音说:“南夏,我觉得失忆的你跟以前不一样了。”
长余内心翻了个白眼,同一个身体却换了魂魄,当然不一样!长余一笑:“有什么不一样?是不是我比以前可爱多了?”
“以前的你是个安静的女孩,常常能一个人发呆一整天。”修珉宇努力回忆着以前,明媚的眼里浸满一丝丝温柔的幸福。“你喜欢找一个安静的位置一个人看一本书,然后哭的稀里哗啦;喜欢一个人去十里街的老店铺为孤寡老人弹琴,映着夕阳的余光,轻轻吟唱;你也喜欢一边喝咖啡一边看过路的行人,偶尔也忍不住会心一笑或是皱眉紧锁”
突然发现,修珉宇对苏南夏很了解,不知道会不会被他发现什么异常。而且听他说了这么多,长余知道了苏南夏妹子是个只想做一个安静的林黛玉似的姑娘,与她这个不甘寂寞不文静的小仙,完全是水与火的差别。修珉宇回忆的越多,眼里却渐渐氤氲出点点的忧伤,“尽管你如此美好,但终究看不到我南夏,你知道吗,失忆前的你从来不会像现在的你一样对我有说有笑”
长余伸出木乃伊似的手拍了拍修珉宇的肩,试图安慰他有些受伤的心,“像你这样的美男,没有人不喜欢的,失忆之前的我,也许是太迟钝了。”迟钝的一个美男心甘情愿倒贴在你面前,都还不开窍,简直是浪费宝贵的资源,幸好遇见的是她九重天的长余小仙啊
医院的伙食实在寡淡无味,难以入长余的胃,散失仙力的她也变成了凡人,一天不进食就头晕眼花,为了能好好养身体,长余软磨硬泡之下,修珉宇终于答应给她买附近有名的灌汤包和北京烤鸭,细细养着胃。
下不了地,每天就是吃吃喝喝,睡睡觉的,日子过得委实是舒服了些的。
这天长余刚扯下一只鸡腿往嘴里塞,有人毛毛躁躁破门而入,悄悄往外探了探头,发现没被人跟踪才迅速关上门,搁下遮了大半个脸的大黑眼镜,对着长余就是一阵大哭:“呀,呀,呀,南夏,我的南夏啊,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你知道吗,你可吓死我了,我一听说你被人砍了,我就立马坐飞机飞回来看你的啊我的南夏啊”
一副哭爹喊娘的模样,像极了是在诅咒她快死的节奏,虽然长得还蛮帅,但一进来就是莫名其妙对你大哭大喊,实在受不了,一声鸡皮疙瘩蹭蹭往身上跳,连吃肉的心情都没有了。那人忽然扑了过来,长余连忙把鸡腿当武器往前一挡:“大叔,你谁呀?”
“大大叔?我谁?”大男人滚动着眼中的泪水,震惊之余强掩下一闪而过的异样神色,伸过脖子来问:“南夏,你真失忆了?”
长余坦诚地点点头,“他们都说我失忆了。”
“那那之前的事你都不记得了?”大男人言语中有些试探性的气息,眼角的余光有意无意一直注意着长余脸上的神色。
“记得什么?你这样冒冒失失跑进来到底是干什么的?”长余收回鸡腿,无心再吃,将它丢回了盘子里,简简单单扫了一眼立在面前一身黑色大衣,将墨镜挂在衣领处的男人后,眼睛一直往四处四处瞟,似乎在寻找什么,一点也没有表现出对此人的关心程度。
大男人似乎松了口气,微变了变神色,对着长余说:“南夏,我可是你的男朋友even啊。”
“男、男男朋友?”不在状态的目光陡地斜了斜,这才迟缓地收了回来,不可思议地盯着号称是她男朋友的even,五官完美帅气,长的不错,可跟珉宇比就差了点,不过搁在九重天也勉强算是个长相挺正常的有人追的美男了。可是明明有极品美男在旁,为什么南夏还要跟这个逊色不少的even在一起呢?是看中了他什么?
到底是自己审美有问题还是她南夏审美有问题?
大概是应了那句古话,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你真是我男朋友?”长余笑着问,见even点点头,略为收敛起一点笑说:“那你坐过来一点。”
even意外地很听话,朝一直摊开着手的长余坐了过去,长余什么话也没说地把一直找不到擦油的手往even身上使劲擦了擦,抹完了油才收回手,灿烂朝他一笑:“既然你是我的男朋友,往你身上擦擦手,不介意吧?”
even忍辱负重地回笑:“不介意。”
“不介意最好,你口口声声说你是我男朋友,为什么我住院这么久才回来看我?”长余初来乍到,完全还理不清苏南夏的人际圈,这会儿突然蹦出个男朋友,事发突然,身边也没有其他人,长余只好先套套这个男人的话了。
even脸色微微一变,沉静的目光泛起点点的混乱,“我我在国外啊”
“去国外干什么?有什么事还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