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既不哑也不傻。那怎么不叫,不骂,也不冲我吐口水?”
“你有受虐狂?”林文钦终于忍无可忍,开了口,“那么大一个林家都搞不定你,我何必浪费精力,是为了显得我坚韧不屈吗?我宁可留着精力让自己舒服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林文钦:((( ̄へ ̄井)作者亲妈,你快给周复这流氓配个cp,别让他到处祸害人啦!
韩小狼:╭(°a °)╮才不要给他配什么cp!我支持作者给自己的文改名为:《十重人格~周复的未来老婆被宇宙之主抢啦!》,《泰迪熊~周复别想抢我家亲亲去当老婆!》,《题目待定~我诅咒周复永远讨不到老婆!》
☆、重逢
“我觉得你的脾气很适合我,我就喜欢这种服从的性格。”
周复伸手抚摸林文钦的头发,满意得直点头。他并不需要太过耀眼的伴侣。自己如今所追逐的对象,不仅听话,而且还识相,深得他的欢心。
当他的手拂过林文钦耳前的头发时,林文钦那副满腔愤怒但却竭力隐忍的模样,让他十分受用,仿佛尝到了爱情的滋味。
周复历经千辛万苦,方才找到林文钦这块宝藏。
林家居然能把林文钦神不知鬼不觉地藏匿在家中长达九年,饶是见多识广的周复,也不禁佩服他们的能耐。
然而在这漫长的期间,林家竟然并未对林文钦下手,这样的态度可谓是比坐怀不乱还要能忍,实在是令人难以琢磨。
不仅如此,林文钦在林家所受到的待遇,怕是不一般的好。林家似乎专门用特别的方式温养着他,就像在炖一锅上好的浓汤,如今已经大功告成,醇香扑鼻。
周复估计,林文钦被关押的地方不是暗房,而是一个带着窗子的房间,那房间的窗子能够透入一定量的日光。因此,林文钦在被常年禁足的情况下,肤色竟然没有变成病态的苍白色,而是呈一种温润而微微泛着浅粉的奶白色。
林文钦的身材也不像一个在房里坐了九年的宅男,显然经过锻炼,细腰窄臀,腿形纤长。
他的发型经过了精心的修剪,养护得润泽软滑,发丝掂在手里感觉刚刚好。
周复捏着林文钦的手指,看得出手指甲的边缘被长期养护过,虽然手的主人是男性,但其手指也可称为葱葱玉指。
林文钦此刻只穿着一件比他大一个size以上的棉质衬衫,大概是他的睡衣,睡衣的上面三颗扣子在此前的挣扎中被拽掉了,正好露出精巧的锁骨,以及小半个胸膛,周复越是看,就越是想把这碍眼的衬衫全给扯坏。
要命的是,林文钦的下半身,没穿睡裤,而睡衣的长度刚刚好能遮住半条大腿,显得欲说还休。
这样的穿着打扮,不像是林文钦自己的意思。
周复认为,林文钦已经在潜移默化之中,被温养成了一个适合献给男人或女人的尤物,浑身散发着致命的吸引力。
在这九年来,林文钦没接触过外界,他的心思恐怕也与社会脱节,成为了一张白纸,正好适合进行调/教与养成。
林家所做的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呢?
林文钦察觉到了周复眼中那露骨的打量之意,拼命地缩成一团,生怕不该被看到的地方暴露于人前。那张因为愤怒而面泛潮红的脸,让周复心中的热浪更是汹涌澎湃。
周复虽然看不到衣下风光,但他光是轻轻抚摸着林文钦的两条长腿,就产生了渴望。
周复终于想到了答案。林家这么做,正是为了把林文钦献给第一个能把林文钦劫走的强者。
他,周复,就是那样的强者,所以林文钦属于他了。
周复捏着林文钦的下颌,把他的脸转到左,转到右,越看越想直接在这里把他给践踏一番。
林文钦的睫毛长而俏,睫毛之下是一双眼尾带着弧度的美目。由于常年不与外界接触,那双美目变得如同一汪浅浅的潭水般透明,呈现仙境般的蓝灰色。
林文钦眼中的目光,宛如一泓清泉,淌过了周复这双浑浊了几千年的眼睛,让他喜欢得眼底发疼。
周复的手指压在那两片色调鲜明、形状优美的红唇上,轻轻揉弄。那双嘴唇似乎天生就会勾引人,此时正轻声地叫嚣着,让周复快些将它们含入口中,细细品味那犹如傍晚最后一抹夕阳的颜色,二人相互晕染,融为一体。
“你,有伴侣了吗?”
周复冲口而出,声音都带着颤抖。三千年了,他从未在求爱时如此紧张过。
林文钦睁大了眼睛,他被问懵了。这样的反应让周复颇为满意。这就是没有的意思了吧!
“没有啊……”林文钦回答。
瞧吧,果然没有!他是我的了!
周复的手指开始发痒,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扯断林文钦手腕上的粗绳,把林文钦那形状纤长的手捧在掌心。
“那你愿不愿意成为我的人?”周复急促地喘着气问道。
“抱歉,我……我看到你在我身上摸来摸去的,我想吐……”林文钦忽然脸色发青,将脸撇到旁边,似乎忍得很难受,“对不起,我……呕……”
“什么?!”
周复还没从震惊中缓过来,林文钦又补了一刀:“我为什么要成为一个男人的人啊,我又不是变态。不好意思,我觉得我挺正常的。”
站在旁边的半机械人抬起一只手,仿佛嘲讽周复一般,用手挡在瞄准镜前,做出“我不忍心看你笑话”的模样。
周复郁闷地发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