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大家都懂了。
“你们全家来山庄玩啊,哪天来的,作为东道主,作为老板,怎么也得进进地主之谊啊,这趟就由我来当你们的向导吧。龙老板不介意吧!”
“原来都是熟人,还好昨晚抽了你们,真是肥水没流外人田啊。”
方俊杰笑着引领顾家人到马厩挑选马匹,不仅仔细的为每个人检查了马的肚带是否系紧,还在小草场讲解注意事项,让顾家人都练习了一番才上路。
“一会走山路,千万要抓~住缰绳,小~腿膝盖和大~腿内侧夹住马,身体前倾,臀~部和马鞍似触非触,跟随马的节奏起伏,不要慌张,这些马都身经百战了,只要你不乱来他们都会安全的把你送回这里的。”
此时方俊杰帅气的骑在马上,指导着顾家人在马场缓慢骑行,如一个将军般英伟狠厉,审视着他的大军,他手持马鞭,不时指点四个人的马匹,让顾家人真真正正体会到了古代马背上将军的霸气。
“真帅。”
“真酷!”
“真嘈蛋!”
╭(╯e╰)╮
不管怎样,一家人在方俊杰的引领下,高高兴兴的进入林中。
天赐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骑马了,这项运动真的很神奇。人,总是孤独的掌控着自己的行动,无论如何改变,都只要随心,就能所欲,可是骑马却给了人另一种体验,你不再只是你自己,你的思考,你的决定,都必须由两者来协同完成,行走不再是行走,而是你一个命令,马儿带你走,虽不用自己出力,可是你完全能感觉到马在行走时的动感,你不再掌控力道,只是随之起舞,而你的感觉却又用另一种方式回馈给马儿,两者之间产生一种美妙的共鸣,好像融为一体一般。
天赐想到了电影阿凡达里的情景,娜美克星的人们与坐骑进行精神上的交流,那是一种人类梦寐以求的境界,而此时,通过马儿的摇摆,他似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与马协调一致,好像达到了精神上的同步。
林中的景色很美,山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陡峭,也是,一个骑马游弄得太过危险实在是吃饱了撑得。
方俊杰忠实的做了一个向导,不仅把持着马匹行进的节奏,还不时讲解周围的景观,反倒是一向多言的顾家人都只是附和几句,集中全部经历应付着身下的马儿。
马儿们很懂事,可是大家还是很紧张,虽然感觉上真的只是碰碰车般的颠簸,可是毕竟是个活物,不是机器,马儿不时的响鼻和铃铛声提醒着顾家人身下的可是随时可能要了他们命的东西,所以即使心最大的天林,也不得不谨慎应付,全家人除了顾妈能偶尔放松一下,与方俊杰多说几句,其他人都是全神贯注,生怕自己落马受伤。这就衬托着一旁的方俊杰老神在在,怡然自得。
天赐心想,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他那样轻松应对呢,此时天赐是真心喜欢上了骑马,原来除了朋友,动物也能让人感到不孤单,有陪伴的感觉。
总共一个多小时的路程,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当顾家人终于见到平地时,他们已经走回了小草场,一家人悬着的心终于放进肚里,这才回味起刚才的山路骑行。
“真带劲儿,”天林由衷的感叹,“好想再来一次啊,太爽了。”
“是啊!”顾爸也被勾上了瘾,是男人就无法拒绝这种骑在马背上的感觉,支配,纵横,野性,霸气,顾爸好久没有这种心潮澎湃的感觉了,他觉得自己好像又年轻了起来。“怪不得□□说成吉思汗是一代天骄呢,在马背上任意的驰骋真的是令人心旷神怡,让人向往啊。”
“是的,”方俊杰看着蓝天,眼里洋溢着满足的神采:“那是无限的自由,却又不让你感到孤独,让你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不可能,还让你觉得你并不是一个人在喜悦,有人与你共享。”
“阿杰一看就是个浪漫的人,做你的女朋友一定很幸福。”顾妈适时泼出一盆冷水,杀死小清新,浇灭了几个男人自由飞翔的野火。
“李姐真是笑话我了,”方俊杰有点脸红,“到现在我还是单身狗,八字没一撇呢。”
“那你也是钻石王老五啊。”顾妈说,“哪像我家的两个……”
“老婆你放心,”顾爸立刻抢答,“我一定为让我儿子成为富二代,为让你成为富婆而努力。”
“好。”哥俩热烈鼓掌。
“我看你俩还是努力点做富一代吧。”说着跳下马,动作干脆利索。
“老婆好厉害,我就觉得你应该是骑过马的吗?”
“之前为了当骑警练过一阵,忘了好多,现在逐渐回想起来点了,不过多亏刚才没有托大啊,谢谢阿杰的照顾了。”顾妈走向哥俩,“唉你俩别动,我来扶你们。”说着走过去扶天赐下马。
脚一落地,天赐就觉得自己好像要跪倒地上,他不仅腰酸腿疼,□□好像也有了疼痛的感觉,刚才在马上没注意,离开马鞍就特别明显了。
“生手骑马容易磨伤小~腿肚,大~腿内侧和臀~部,”方俊杰牵马过来,看着天赐的表现,解释道:“应该是磨红了,一会去洗个澡,看看严重不,没破的话一两天就能消,我第一次都磨破了。”
“谢谢!”天赐说道,他还是觉得很疼,走路都磨得上,看天林,和他也差不多是鸭子步。
好在顾妈和顾爸没什么事,就留两人在门外休息,走向营业处去办理手续,取押金了。
可惜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