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耽美 > 经典耽美 > 群狗的光明 > 第14节

他姐姐瞪着丹凤眼一脸理所当然:“烟灰缸在客厅,我够不着。”

“你够不着烟灰缸不会起来?就他妈几步路能累死你!那是你弟弟,是个人,不是你奴隶!”

他姐姐这个懒鬼懒得开天辟地,听到这话压根儿当他放了个屁,仰头又倒回床上。

“我跟你说话你听见没?”金酒十气地恶向胆边生,随时准备冲上去大战个几百回合。

正在这当口,他那偷了东西还能把儿子叫去贼喊捉贼的妈回来了。

“吵什么呢?外面就听你嚷嚷。”

金酒十瞪着金酒九,他弟弟吐完了漱了口一脸没事儿人似的站在卫生间门口,别说告状,连抱怨都没一声,扭头回房间该干嘛干嘛了。

金酒十骂了声“kei i”,

他姐瞬间从床上弹起来,“xi bar i!”

朝鲜族最忌讳两句话,一个是高丽棒子,一个就是这个kei i,狗崽子。但他姐姐显然技高一筹,狗崽子和操|你一并说了,前面那句话大意就是:我|操|你大爷的你个狗崽子!

啧,可怜了无辜又可爱的狗宝宝。

朝鲜族骂人加“狗”字就是最刺耳的脏话,其程度比万国骂还要过分,此言一出必定是腥风血雨。因此可见狗在朝鲜族眼里是地位最卑劣的,而且朝鲜族有个传统就是吃狗肉。

可骂人和传统毕竟只是某些人群的自我臆想,狗在一定程度上仍旧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

金酒十的狗伙伴,是一年春节他在狗市晃悠时,见到一条被人套住脖子的大狼狗,黑色的毛发被血黏成一捋一捋,后腿的骨头都白涔涔地露出来了,还是宁死不屈呲牙咧嘴,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戒备地盯着四周的人。

那一瞬间金酒十看到狼狗眼睛里绿幽幽的狠光,宁肯死,也得拖上几个垫背的。

他就被这狼狗冲天的野性狠辣绊住了脚,金酒十心想这狗真他妈爷们儿,够气概!

他走过去止住准备挥舞打狗棍的人,操着一口朝鲜话粗声粗气道:“这狗我要了。”

然而前进的步伐一迈那狼狗疯了般地冲过来,汪汪狂叫连血带哈喇子流了一地,金酒十抬腿照着狗脸就是一脚,狼狗踉跄两步稳住身,拖着半残的腿又冲上来。

金酒十蹲下身,看着狼狗近在咫尺却死活咬不到他,因此气急败坏地抓着狂。他一抬胳膊,快准狠地捏住了狼狗狂叫不止的嘴巴,使那狼狗张不开嘴只能用前爪连扑带挠。

金酒十叼着烟,沉声说:“记住老子,从今往后,你就是老子的狗了。”

随后他伸出另一只手,温柔地抚摸沾血的狗头。那狼狗仿佛通人性,竟真的就不挣扎了,盯着他愣愣地瞅,耸了耸鼻子嗅着他的味道。

棍棒加糖衣,巴掌加甜枣,印证了威逼利诱乃是行走天下的至高法门。

就这么着,这条狗从此不离金酒十左右,天南海北地跟着。

但金酒十把狗领回家后才发现一个问题:这狗不是爷们儿,是个性格火辣辣的小妞!

他又不能退货,又不能给它按个把,只能起个有辱狗威风的名字变相报复它——大猫。

每到遛狗时就见一个叼着烟吊儿郎当的青壮年放声呼唤:

“大猫!”

然后一条油光水滑半人多高的大狼狗呼哧呼哧地跑过来,一点儿没有被串了种的自觉,乖乖溜到他腿边跟着闲逛。

也不知是不是被人虐待狠了,只要不跟他睡一个屋,这狗时不时就会像做了噩梦似的嚎两声,金酒十喊一声它的名字,大猫得到他的呼唤,立刻就消停了。

前段时间他被派出去出差,照常带着大猫,回程时大猫旧疾复发,后腿不能动不说,还上吐下泻,送到宠物医院一看才知道大猫带上崽了。

金酒十忧愁地觉得女大果然不中留,背着他跟别的狗什么时候搞上的都不知道,只能寄希望他家大猫眼光卓绝,可别被路边的土狗夺去贞操,只好把狗放在医院待产。

结果走了一个月,一回来就发现门上贴着的纸条:

你家狗不分昼夜狗哭狼嚎,凡是听到此声音,尤其是主人,必定是要走厄运倒大霉的,因此,我们由衷建议,请快把你家宝贝送走吧!

当时金酒十的唯一想法就是操起菜刀,挨家挨户踹门进去砍个人仰马翻。但他能在道上混出名气,除了一身功夫当然也是有脑子的。他很快就确定了贴纸条的嫌疑人,可以肯定就是跟他一栋楼里的,五楼六楼都没人,一楼二楼是老头老太太,甭管是不是耳聋听不见吧,就算听见也没那个敢招惹他的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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