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辰东立刻明白了,哈士奇肯定是嗅出这骨头有危险,想要阻止他去触碰骨头。
他想起冰箱里还有小萝莉买的猪蹄,于是迅速后撤,打开冰箱门,拿了一个酱猪蹄。
嗖——
穆辰东把猪蹄贴着地板朝那根奇怪的骨头扔过去。
啪——
一阵电光火花闪耀,伴随着嗤嗤声,一团青烟升腾,猪蹄瞬间变得焦黑。
肉被烤焦的味道在客厅里弥漫。
妈蛋!
穆辰东吓出一声冷汗,刚才要不是哈士奇拽着他,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门外。
那个黑衣人看到控制器上有反应,知道那根骨头已经成功释放电能,狗狗应该已经被烧成焦炭了。
他收起遥控器,小心翼翼地推开门,溜了进去。
“啊……”
他刚推门而入,一只哈士奇突然从天而降,朝他脸上猛扑过来。
他惊呼一声,本能地挥枪对准哈士奇。
然而,一道刺目光线朝他的手腕疾射而来,在他扣动扳机之前,射中他的手腕。
剧烈的疼痛让他手腕像是被烈火烧穿,令他难以忍受,枪从手里滑落,掉在地上。
他疼得急忙到回右手,疼得脸都扭曲了,却不发发出任何声音。
虽然他不知道是什么击中了自己,甚至都还没看到攻击自己的人在哪儿,但是他已经知道自己上当了。
有危险。
杀手的本能,和训练有素的反应,让他瞬间闪到门外,飞速逃命。
穆辰东刚刚在系统里花了1600点灵币,购买了三十分钟最具传奇性的神奇功法一阳指。
他看到那个人跑了,急忙追到屋外,迅速运功,一指横出,又是一道刺目光线从指尖疾射而出。
“啊……”
逃跑中的黑衣人左腿被击中,惨叫一声,从楼梯拦杆上跌落,直接摔下楼去。
穆辰东飞奔下楼,可是等他追到一楼,却发现地上并没有人影,再追到外面,小区里亦是一片寂静。
杀手竟然逃遁无踪。
穆辰东没敢追出去,担心被人来个调虎离山,立刻转身飞奔上楼。
还好,房子里并没有什么意外情况。
凌晨四点半。
江元市东区,龙子湖畔有一处奢华庄园。
这里住着华夏最有钱的男人,他就是詹世锦。
詹世锦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勤劳的富豪了,他一直都是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其他时间都被安排得满满当当。
詹世锦起床洗漱完毕,在庄园里的健身房开始跑步。
秘书在一旁给他汇报今天的行程安排。
“五点半锻炼完毕,六点钟吃完早晨,六点十分坐车去机场赶飞往美国的航班……”
詹世锦的心腹姚立华走进了,默默地站在跑步机旁边。
詹世锦明白,姚立华不声不响地站在这里,肯定是有不想让外人知道的话要说,于是冲秘书挥挥手,让她退出去了。
姚立华一直等秘书出去了,这才开口。
“詹总,又让那个穷小子逃过一动,我派出去的杀手失败了,而且还受了重伤,伤口十分诡异,像是被极高的温度灼伤,手腕上直接烧出一个能穿过手指的恐怖***腿上也是烧出一个半指深的洞。”姚立华说道。
“事不过三,这次派出去的人已经失败两次了。何况,上次把他捆死装进袋压上石块扔河里,他都能逃过一劫,再加上这一次派杀手,也算是两次杀他都失败了。这是天意,三个月之内,不要动手了。”
詹世锦说完,叹了一口气。
外人都不知道,洛依尘其实是他亲生女儿。
为了保护女儿,为了维护女儿的演艺事业,他一直都在封锁女儿的身世之谜。
很多人都知道,洛依尘是他捧出来的,但是除了心腹姚立华,并没有其他人知道,洛依尘是他女儿,甚至还有人臆测洛依尘是被他包养,真是荒谬。
詹世锦能从一贫如洗吃了上顿没下顿,到今天成为令无数人仰慕的权贵,是因为他当年遇到过一个贵人,也就是他老婆的爷爷。。
当年洛依尘的母亲迷恋上了还是穷小子的詹世锦,家长怎么劝都不听,于是老爷子亲自出马,找到詹世锦,看了他的面相和八字之后,便没有再阻止两人的婚事。
但是,老爷子虽然看出了詹世锦有泼天富贵的命格,但也有死于非命的灾厄。
老爷子曾提醒过詹世锦,会给他带来顶之灾的人,就是第一个会跟他女儿有肌肤之亲的男人。
老爷子是个隐于闹市的高人,为了寻找当年因为战乱而失联的师妹,一直到驾鹤西去的最后时刻,都还在四处寻找师妹的下落。
詹世锦对老爷子非常尊敬,他的提点和教导,他都一直铭记于心,而且这些年,很多事情也都应验了老爷子当年的断言。
唯独有一件事,让詹世锦一直耿耿于怀,那就是老爷子所说的那个男人,第一个跟他女儿有肌肤之亲的男人,也将会是给他带来灭顶之灾的男人。
那天晚上,他从国外回来,正好他女儿洛依尘也从外地巡演回来,父女俩便约在自家的会所里吃顿饭。
结果却因为一场意外,会所里的一个兼职小厨工,竟然扒掉了他女儿的短裙,双手更是抓住了他女儿的屁屁。
这些年来,他一直把女儿当掌上明珠一样小心翼翼地呵护,绝对不会让任何男人靠近,没想到却被一个穷小子给钻了空子。
詹世锦当时非常愤怒,而且非常震惊,怀疑那个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