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昨天我来了时雨这里。
我渐渐走近他,哎呦!我一声惨叫。刚刚踢碎的玻璃瓶变成了尖利的武器,此时,它们攻击了我的脚。
但是,当我仔细端详了一下坐在地上的时雨,这些疼痛好像都消失了。因为更触目惊心的画面占领了我的脑子。
时雨坐在地上,痴痴的笑着,瞳孔几乎不能聚焦。他只穿了一条牛仔裤,上半身赤裸,左胳膊上血流不止,右手握着刮胡刀的刀片。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昨晚发生的事情历历在目。
他说,他是个自虐狂。
喂!我用力拍打着他那张麻木的脸。
时雨丝毫没有反应。
我感觉到他似乎想要看看在他面前的我。但是他的瞳孔似乎不听他的指挥。他只会笑了。
妈的,他一定是服用了lsd。
我基本上束手无策。
喂!我用力的摇晃他。此时的他,基本上像个活死人。
我顾不上脚下传来的疼痛,越过无数的酒瓶,好不容易来到了卫生间。
我从毛巾架上拽下了一条毛巾,忽然瞟见了水池下方的柜子。我拉开柜门,发现里面有很多的针管,还有镇静剂。
看来他没有注射海洛因的习惯。他是习惯服食迷幻剂。
那么这些镇静剂他是拿来干什么用的?
我思考了一会儿,对了,也许是用来控制他精神上的疾病。
好吧。我决定了,先帮他把胳膊擦洗干净,然后给他注射镇静剂。希望他吞下的lsd还没有达到能够抗拒镇静剂的标准。
终于,我算是把这个疯子暂时控制住了。
他把自己割伤的很深。不过我估计他是感觉不到的。
看着安静下来的他和一片狼藉的屋子,我决定了,得下去给他买点儿药,顺便清理一下这个像地狱一样的房间。
时雨安静睡着的样子很美,没有了颓废,没有了哀伤,也没有了疯狂。像个安静的孩子。
他多大了?我一边思考着这个问题,一边开始穿衣服。我得出去买我需要的东西。
上地保佑我别迷路。
走在阳光明媚的南方街道上,即使我的脚已经疼的不行了,可是依然觉得风里的味道很好闻。
是的,我在南方,一个远离故乡的地方。没有可怕的回忆,没有任何的光环。普普通通一个人。
但是,现在我悠闲的生活有了新的麻烦——时雨。
我是后来才知道他的名字的,为什么会爱上那个疯子呢?我在无数个夜里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还好,走出他住的巷子,把口儿就有一家超市。
我在药品区买了纱布、碘酒、止痛片。我想这些我们两个都需要。
如果说以上的是必需品,那么如下东西我为什么要买呢?
它们分别是:床头柜两个、柜子一个、窗帘一组、拖把一个、笤帚一个、床上用品两套、书架一个。
更离谱儿的是,我还在隔壁的服装店买了壤ㄋ衣,而且是两套。
我肯定是不正常了。
结帐的时候小姐看我的眼神儿说明了一切。
她说,您是刚刚搬到这里的吗。
我除了无语,没有任何表示。
当我拿出信用卡刷卡的时候,她的眼神更奇怪。
这穷地方就没见过有钱人?我郁闷死了。
跟超市约好4点把家具运过去,我却说不出地址。只得给他们画了一张歪歪扭扭的地图。
希望我的记忆没出错。
回到时雨的屋子,我先把两个人的伤口都清理干净然后包扎好。时雨什么知觉也没有。看来镇静剂还是有效果的。
接下来收拾屋子把我累了个半死。他的屋子只能用一句话概括:脏乱差到了极点。
满地的空酒瓶,一地的碎玻璃(当然这个赖我)。他的书更是东一本西一本,还有无数的脏衣服,以及满地的废纸。上面写着各种晦涩的文字,不过都被揉成了团。我昨天怎么就没发现呢?
这是个什么样的疯子啊。我心生感叹。
把一切都打理好,我几乎丢了半条命。
还没等喘上一口气,超市的人来送家具了。
指挥他们把家具放好,签字的时候,两个工人都紧张的看着我。
估计他们以为时雨死了,我在和一具尸体生活。
他的样子是够吓人的。满身伤痕,外加一条裹着纱布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