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凡一个失手,把他的上司推下了楼梯。上司没缺胳膊少腿,却丢了一根筋。“蜀黍,我想吃糖葫芦。”买!“蜀黍,我要和你一起睡觉。”睡!“蜀黍,我要和你搞基。”搞!哎哎哎,不对,搞基什么的?你不是失忆了吗?不是连打手枪都忘了吗?本文讲的就是一个表面正经实则闷骚【大雾】的大叔被他的上司一口一口吃掉的故事。避雷区:由于上司丢了一根筋一直以为自己是小正太,所以说话口气神马的略小白【确定是略?】。会不会觉得蜀黍很受不了?受不了的话我再改成叔叔好了。还有其他的雷区自己暂时没找到,等有人被雷到了再写上来好了。小妖温馨提示:段晨天是攻,黎凡是受,不要站错了队呀!以上,如果有人看的话…………《蜀黍,搞基否?》,版权归作者小妖未当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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