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吃惊的盯着朵朵看了半天,简直不敢相信这么的姑娘这么有经济头脑,最后,像只斗败的公鸡点了点头:“好吧,就依着你所的吧,但是不可以卖得太离谱,最多涨两毛钱。”他精明的加了一句。
朵朵没有急着回答,在心里暗暗盘算了片刻,才答应了。
自己上城里卖蘑菇,肯定要不了多久,村里就会有人知道,山上的东西谁都能采,到时市场上蘑菇黑木耳一多,价格肯定跳水,只怕现在这个价位都要城池失守。
那个中年人一直紧紧盯着朵朵,见她终于点了头,脸上露出胜利的笑容,把手往前面一指:“那家叫‘好再来‘的餐馆就是我的,你以后直接把货送到那里去,我姓孙,你叫我孙大叔就可以了。”
朵朵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见一座很大的餐馆,里面坐满了人,生意很好,她点点头,开着拖拉机带着爱云走了。
到了医院,朵朵找了个空地方停好拖拉机,带着爱云去看病,一路上,许多人都惊艳地盯着她姐妹两个看。
朵朵倒没什么,她前世就是个美少女,早就对各种眼光习以为常,可是爱云却很不自在,但就是这样娇羞的模样,更惹人怜爱。
那时已经快到中午了,朵朵挂完号后,带着爱云去科室排队,等待看病的人已经排到了走廊外面,轮到她们,医生和护士早就下中班了,要想看病得等下午。
幸亏是七十年代,在前世这样的大医院,想挂号还得找熟人,今天好歹已经挂到号了。
朵朵和爱云找个僻静的地方坐下,朵朵把今天卖菜和卖蘑菇黑木耳的钱拿出来数了数,竟然卖了八十多块,这都赶上一个国营单位干部两个月的工资了。
爱云在一旁激动得脸红红的,咧着嘴虚弱的笑着:“真没想到今天卖了这么多钱,妈妈肯定高兴死了!”
有钱就是爷,朵朵决定带爱云出去吃顿好的,爱云不仅长相随了林永芳,就是性格都像林永芳,拉着朵朵的手不肯跟着去:“姐姐,别浪费了。”
“吃饭怎么能够叫浪费?”朵朵硬拉着她出了医院,同济离武商不远,朵朵想把爱云带到上次纳百川带她去的那家包子店吃汤包和豆腐脑,然后再带她去逛逛武商。
七十年代省城人口不像朵朵生活的前世那么多,许多街道都显得冷冷清清,特别是大热天的中午,路上行人稀少,但是当时的绿化却很好。
姐妹两个手拉着手走着,朵朵还唱歌给爱云听,那些歌曲都是前世朵朵经常唱的,爱云没听过,但是以为是朵朵经常来城里,跟着城里的姑娘学会的,因此并没有半点怀疑。
突然后面传来轻微的脚步声,似乎身后的人刻意不想要朵朵姐妹两个听到她们的脚步声,就像准备抓捕猎物的野兽在偷偷靠近。
朵朵警觉地回头,看见一男一女两人不怀好意的跟在他们身后,朵朵一眼就认出那个女的,高颧骨、薄唇、唇角一粒黄豆大的黑痣,这个女的就是上次在武商偷她东西的那对鸳鸯偷里面的女偷,他们刚才无意中在不远处看见朵朵,就一路跟踪到这偏僻的地方准备动手报复她。
朵朵情知不好,拉着爱云就往前跑,边跑边喊救命,爱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吓得腿软,没跑两步就摔倒在地上,朵朵去扶她的时候,那对鸳鸯偷就把她们姐妹两个包围了。
那个女偷狞笑着狠狠地盯着朵朵:“咱们可真是冤家路窄啊。”
朵朵本来如临大敌般紧张,这时忽然嫣然一笑,两个偷顿时一脸严肃面面相觑。
朵朵的目光越过他们的头顶,看着他们背后,嘻嘻的笑着:“上校,你出现的可真及时啊,快点给我把这两个偷打翻在地!”
两个偷吓得连忙回头,朵朵捡起脚下的一根木棍,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棍打在那个男偷的头上,心想,只要把男的打晕过去,只用对付一个女的就好办了。
谁知那个男偷像练了铁头功似的,木棍打在他的头上断成两截,而他毛事没有!
哎呀!马前失蹄!
朵朵来不及惊讶,拉着爱云三十六计逃为上计,刚一转身跑过一个拐角处,就一头撞在某个物体上,是谁天无绝人之路,这不就是绝路吗?
朵朵欲哭无泪,心想该怎样保全爱云,就听见头顶一个好听的男人的声音在:“既然你要我动手,你怎么亲自动手了?”
这声音这么耳熟!
朵朵猛地抬起头来,惊喜交加,看见美艳不可方物的纳百川出现在她面前,随即转身,指着那对吓傻了的鸳鸯偷:“快点,把他们两个绳之以法!”
那两个偷转身想跑,纳百川一个冲刺,上去一人一脚踢在他们后背上,两个偷都往前一扑,再一次摔了个满脸鼻血。
朵朵走过去,脱下一只鞋,蹲下身来,对准那两个偷的脸就是一顿狂扇,直扇得他们两个面色红润得都快滴出血来,还不罢休。
爱云去扯了几次,朵朵根本就不理会。
爱云尴尬死了,那个帅的冒泡的军官就站在她们身边,姐姐怎么可以表现得这么粗鲁。
“姐姐!”爱云都快急炸了,“注意形象!”着用眼神指指一旁的纳百川。
朵朵冷漠的看了一眼纳百川,那眼神都没把他当帅锅看,反正关了灯,男人都一样,并不会因为你纳百川长得帅,会有什么不同的感觉。(得好像你睡过无数男人似的,白眼,白眼!)
再了,反正在他面前连春光也泄了,脸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