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耽美 > 虐心耽美 > 御剑江湖 > 七一、闯荡江湖的定律

解千愁开始讲述他的江湖见闻。

解千愁一开始当然不叫解千愁。

他叫小弃。

他从小就是个弃儿。

他三岁丧父,五岁丧母,身世凄迷,简直离谱。

所以,他从小就出来讨生活。

幸运的是,他遇到了穷人帮的长老老笑。

老笑,老是笑。

老笑不仅带着小弃到处找生活,甚至还教他念书识字练武功。

可以说,老笑影响了小弃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审美观。

老笑出身穷人帮,不拘礼节,愤世嫉俗,自命fēng_liú,自古多情,经常跟还未成年的小弃谈女人。说那些躲在深闺作淑女状的大家闺秀,谈青楼里丰满怡人的艳女,说那些不爱红妆爱武装的侠女

久而久之,本来就已经被逼着念了一肚子诗词歌赋的小弃便开始恋爱起来。

他爱的是当地大户家的婢女。

爱那婢女长长的头发,爱那婢女亮亮的眼睛,爱那婢女深深的酒窝,爱那婢女隆起的sū_xiōng和翘翘的屁股

但他所有的爱,换来的,却是那富户的二公子将那婢女收为偏房后的百世的疼千世的痛。

跟他相依为命的老笑,也因为穷人帮的内讧而丧命。

小弃,再一次成为弃儿。

他开始了新一轮的流浪,一村又一村,一庄又一庄

最后不知道怎么着,就流浪到帝都,成了果亲王府邸的一名食客。

那个时候的果亲王还未造反。

正在为了将来的造反积蓄力量,招募死士。

已经长成大弃的小弃凭着从老笑那里学来的三脚猫功夫,成为食客中的一名。

在这段日子里,他的日子虽然依然潦倒,但不会饿肚子,还借着跟其他食客切磋的机会继续磨练武功。

随着武功的精进,他的诗文功底也开始精进。

每日里做一些酸诗。

他急需要知音。

在他看来,最好的知音,是女人。

于是,他爱上了果亲王的女人。

爱她的笑,爱她的颦,爱她穿着的一身白衫,爱她倚在窗前逗弄一行白鹭上青天

小弃爱得几乎发了狂。

但那女人爱得却是仇万千。

那个时候,仇万千已经凭着自己的武功,成了果亲王府上头等的食客,骑最好的马,喝最好的酒,住最好的房子,吃最好的美食,爱最好的美人

那果亲王的妃子是王府内最美的女人。

虽然碍于果亲王的面子仇万千没敢有所表示,可是,出身红尘的王妃却爱仇万千爱得发狂

小弃很不服气

多次向仇万千挑战,以证明自己比仇万千更强,比仇万千更适合王妃。

第一次挑战,失败

第二次挑战,失败

一直到果亲王和赤亲王发生叛乱被剿灭,他败在仇万千手里二十九次。

后来,两位亲王被镇压,小弃在江湖中彻底失去了踪影。

而仇万千,则转身一变,成为中州武林盟的盟主。

在消失的这段时间里,是小弃最为消沉的日子,他几乎是在自暴自弃。

因为王妃,已经在那场叛乱中被斩首。

小弃觉得自己的人生彻底失去了目标

如果不是遇到一个人,他的这一生也许就这样交代了

他遇到的这个人,就是穿越而来的“马面”顾邕。

两个几乎有着同样身世的家伙一见如故。

小弃向顾邕诉说他这二十九次的失败,而顾邕则给他讲金庸,讲古龙,将周星驰,讲三少爷,将一起穿越而来的好朋友闻停远

后来,顾邕告别了小弃,说是要见识一下这个叫做武林遗卷的世界。

而小弃则转身一变成了解千愁,自命百晓生,住在重渡沟滴翠河,等着闻停远的到来。

接下来的故事,我们都知道了。

这就是解千愁的所有江湖见闻。

他就这样跟闻停远絮絮叨叨地说着。

闻停远则一边听一边喝一边摸着脖子里的疤痕,笑嘻嘻地道:“哦,原来你是想以自己的经历为蓝本写小说呀?”

解千愁应该是还没明白这个很时髦的词:“小说?”

闻停远道:“哦,就是你的江湖见闻录。”

解千愁叹了口气,道:“其实,最终让我决定要沉下心来把自己这些年的经历写下来的最大动力,还是在半年前就开始的那场谈话。虽然顾邕把你损得一文不名一事无成油嘴滑舌没有一点儿正形,可是,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我还是觉得,你应该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你和顾邕给我讲述的江湖好像比我自己的江湖经历更有趣,那些冒出来的江湖的奇奇怪怪的人和事已经更加奇怪的江湖规律,我觉得有必要写下来,跟这个越来越变味的江湖树立一个标杆更重要的是,我相信这会很吸引人,说不定会像你说的那样,我还可以成为一个畅销书作家。”

闻停远看了看他,道:“哦,看你的模样成为郭小四还差那么一点点,不过成为孔二狗倒是还有可能。”

解千愁:“郭小四?孔二狗?”

闻停远道:哦,就是你说的畅销书作家。”

说到这里,他随手抄起那叠解千愁已经写好的东西,结果,一个字都不认识。

虽然这个世界也是用汉字写作,但解千愁写的,不仅是繁体,而且还是草书,恐怕除了他自己谁也看不懂。

闻停远只好摸了摸脖子里的那道疤痕,无比尴尬地嘿嘿笑笑,道:“其实呢,在我们老家,已经有人总结了江湖见闻的一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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