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夫脚夫们看看日头,过了午饭时间没到晚饭时间,这饭吃的没道理,又忌惮林风的功夫高,不敢问,总之是歇着比继续赶路好,于是各人都纷纷坐下,仨俩一伙的闲聊。
林风也玉山倾倒般倚在一块石头上,拿着酒囊吃酒,头上戴着斗笠遮挡着即将西斜的日头,突然隔着斗笠稀疏的竹条他发现从对面山头闪现一些人,一字排开,不下几十。
他登时精神起来,身子却丝毫不动,继续大口大口的灌酒,晓得是鱼上钩了。
待那些人慢慢压了过来,脚夫们有人发现,惊呼:“山匪!”
众人一片哗然,接着就狼奔豕突般逃走。
林风视而不见,仍旧在吃酒。
车夫们也丢下手中的鞭子弃了骡车,不知这些人是山匪还是皇家祖陵的守卫兵士,是谁都是来索命的,赶紧逃。
山上下来的那伙人已经上了大路,做半圆形围住骡车,而这里差不多只剩下林风一个人了。
那伙人中为首的很是惊诧,喊他:“你不怕死么?”
林风摘掉了斗笠,朝那人淡淡一笑:“不怕,因为我是李青昭李姑娘请来帮忙找她的心上人的。”
那人一愣,竟不知接话。
原来这正是萧乙。
萧乙随着陵王被秋煜驱除出雷公镇,又给祖公略打了个溃败,逃入长青山后数了数,麾下只剩几十人,陵王正如善宝算计的,想东山再起,要招兵买马,需要大量的财力,所以从学着山匪下山抢掠,探马今个来禀报,说有队商贾的车队往皇家祖陵方向而去,陵王便让萧乙带人下来抢夺。
一切都在善宝预料之中,陵王不会轻易露脸,定是派萧乙带队出来抢劫。
听闻是李青昭请人来找他,萧乙将信将疑,怕其中有诈,嘡啷拔出宝剑,指着林风道:“我不认识什么李青昭,识相的赶紧走,否则就留下性命。”
林风言辞恳切道:“在下真是李姑娘请来寻你的,她怕跟着陵王,早晚给朝廷抓了。”
萧乙何尝没想到这个,怎奈陵王于他有恩,当初他落难是陵王收留了他,还委以重用,如今陵王有难,他怎能不仁不义的弃之而去,是以虽然信了林风三分话,也还是挺剑来刺,李青昭的人,便是善宝的人,善宝的人,便是祖公略的人,祖公略的人,便是朝廷的人,而他们,与朝廷是势不两立的。
林风完全没想到他会如此固执,见他手中的宝剑带着阴风而来,林风呼啦抖开一匹白绸。
那厢,萧乙见那白绸上书写着几行血红的大字,当即惊得瞪大了眼睛,半路收招,差点跌倒。
第三百七十一章 这不是朱砂,这是李姑娘的血!
斜阳向晚,草木镀金。
林风高举素绢迎着萧乙,山风一吹,素绢猎猎如帜,上面那几个血红的大字刺得萧乙目痛——萧乙,我喜欢你!
大胆直白朴素坦荡热烈拙劣可爱顽皮的表达。
男女婚姻,从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纵使江湖儿女不屑世俗,也都还遵循个矜持,一个女子这样对一个男人来表达爱意,李青昭是旷古第一人,所以,萧乙震得灵台突突,手一软,宝剑掉落,幸好他反应够快,脚尖一勾,重新捞住宝剑在手,如今他是朝廷缉捕的要犯,不敢掉以轻心,是以再次用剑指着林风,轻蔑的一笑:“用这种伎俩来诓我,打错了你的算盘。”
林风哗啦收了白绸,几步奔到萧乙面前,明明见萧乙手中有兵器,萧乙身边的兵丁手中亦是有兵器,他还是无所顾忌,萧乙却用手中的宝剑将他挡在两步之外。
那冰冷的剑尖抵着林风的心口,林风垂眸看看,凛然一笑,指着素绢上的字道:“这不是朱砂,这是李姑娘的血。”
血!
萧乙挑起浓眉,颈上青筋暴突,攥紧的手能听见骨节咯嘣之声。
林风晓得他对自己有戒心,于是将素绢迅速折叠,接着抛了过去:“自己看罢。”
萧乙挺剑挑住,慢慢放在自己眼前。
林风道:“这是李姑娘咬破手指写的,她说你虽然不识她的字,但识她的心。”
萧乙神鬼不知的一声微叹,抖开素绢摩挲着那字,习武之人,还是能分辨出这是不是人的血,而他眼前出现了这样一个场景,他决绝的对李青昭说“我不喜欢你”后离去,李青昭傻傻的站着,站成一根木桩,心碎的声音他是听得到的。
林风观其神色,趁热打铁道:“李姑娘要你离开陵王,不是为了别个,不是为了让你娶她,她说只想你活着。”
素绢上,啪嗒落了一滴泪,萧乙自认是个命途多舛的人,活了二十几年,从未有人这样待他过,是以昂藏七尺的男人,当众洒泪,他不好抬头,轻声道:“你觉得我会信你的话么。”
林风手指着他:“你!”
气得不知该怎么表达了。
萧乙头一扬,袖子拂在脸上,顷刻泪痕不见,冷笑一声看着林风:“留下银子,你走吧。”
话不投机,林风手在腰间一摸,抽出宛若腰带盘在腰间的软剑,鄙薄道:“李姑娘真是瞎眼了,喜欢上你这么个草木之人。”
再不废话,一跃扑向萧乙,想抓住他带回去。
萧乙挺宝剑迎战,打了几个回合林风发现,以自己的功夫不至于败也斗不赢他,不免担忧,恐这十万两银子真给陵王的人抢了去,而此时趁他与萧乙打斗,陵王的兵丁已经过去抢银子,使劲拍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