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还没有黑,外头就送来一封信,还是林旭送来的信件,不过里面的内容实在有点儿奇怪。
这简直是一封情书。
林旭在里面赞美红尘的一切,说她可爱,说她美丽,说她的魅力比曼陀罗还要大,还倾诉了很多话,说红尘是他见过的,唯一一个,会让他觉得很心动的女孩子,是他这么多年的人生中,唯一一个想要细细收藏的女孩儿。
里面充斥了许许多多,颠三倒四,却让人面红耳赤的情话,红尘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仔细品味,不光自己读,还把罗娘和小严叫到屋里,关闭门窗,挡去所有的遮掩,大家一起读。
没一会儿罗娘就脸上通红。
小严都恨不得钻到墙缝里去,红尘皱了皱眉,让人拿了水盆,蜡烛,把那些信纸用水汽熏一熏,又拿蜡烛烤一烤,结果还是没发现什么猫腻。
红尘顿了顿,把东西搁在一个樟木盒子里,塞到床底下。
她是不相信林旭写给她的真的只是一封情书,这想必是很要紧的东西,她还是保管严实一点儿更妥当。
“罗娘,我新想出两道菜,你等明天送去给王半仙,让他也尝一尝味道,看看能不能改进。”
罗娘低声应下。
红尘还真亲自去厨房,指挥厨娘做了两道菜,一道菜‘佛跳墙’,这可是极复杂的菜,从晚上就开始准备材料,好多大厨一起动手,到第二日傍晚才出了锅。
用坛子密封着,众人闻不见味,可只看自家郡主笑眯眯的模样,也知道必然味道极佳,想一想便口水横流。
第二道菜就稍稍简单些,脆皮烤肉,主要是腌制用的调料和火候需要小心掌握。
两道菜做出来,红尘她们先尝了尝,味道鲜美至极。
这一家子吃得美,个个嘴上抹油。
外头不远处树上,忽然就传出细微的咕咕声。
树叶一晃,就有人瞪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瞪了那个肚子轰鸣的男子一眼。
那人一翻身,捂住肚子,使劲挤了挤眼——两天没正经吃饭了!
真香啊!
一股子一股子的香味扑鼻而来,那滋味好得让人蠢蠢欲动。
不多时,便见一个年纪虽然不算特别小,却特别有风情,长得还很漂亮的女子,提着食盒,登上马车。晃晃悠悠地走人。
有个黑影出溜下去,没多长时间就返回,做了个安全的手势——去给王骗子送菜去了。
其中一个探子眼中露出几分不屑,王半仙在他们眼中,那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因为运气好,结交了荣安郡主。这才忽然发达起来。可他表现得再好,该知道的人也知道,这就是个骗子。没有能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货色!
既然是给他送东西,那可没多少人会当回事儿!
不过,探子还是压低声音。细弱蚊蝇地道:“查过,只有菜。”
过了差不多一个多时辰。里头还是灯火通明,各种香气弥漫,还有酒香。
风哗啦啦地吹。
探子们啃毫无味道的干饼,满脸羡慕。
说起来这一家也奇怪。似乎隔三差五地就要吃一顿大餐,连下人们一块儿吃,那些肉啊。油啊什么的,从来就不少。昨天还听厨娘抱怨,说主人家吃得油腻了,想吃野菜换换口味,街上都不见卖的,还得自己去想办法,实在不方便。
野菜?
那种粗糙到拉嗓子眼儿的东西能和肉比?
显然王半仙也觉得饭菜好吃,趁着夜色匆匆而来,手里还拎着好酒,还有几个坛子,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
一晚上都很热闹。
第二天一早,红尘却坐车和王半仙一起出门去,那些煎熬了一夜的探子们,顿时精神紧绷,不断互相使眼色,又有人悄默声地追去探问。
红尘的郡主府防守严密至极,根本没有人能潜入,可是她再严,也只是家里严密,总不能连外面都布置许许多多的机关消息。
这里到底是京城,她要是敢太招摇,连皇帝都会不满,事实上也没有必要太过火。
而且,有时候探听不到郡主府的消息,可以从外面着手。
就说王半仙那儿,不要说和郡主府相比,就是和随随便便哪个大户人家比,那都是筛子一般。
过了半日,就有一只鸽子咕噜噜地落到了树杈上,上面只写了寥寥几句话。
可一瞬间,为首的探子就神色严肃起来——上面说的,王半仙出门做生意,红尘跟随,这到属于正常,王骗子也不是第一次向那位郡主求助。
不过,这次郡主去的地方却离那一处要紧的地方有一点儿近,虽然也没什么,可到底需要注意一二。
他挥挥手,很快就有一道人影飞身而去,去给自家主子报信。
做完这一切,他便闭上眼睛,靠在树上养神,虽说现在事情起了一点儿波折,但他并没有太在意。
荣安郡主确实是个灵师,但她也只是个女子,而且还是个外人,若非她和林旭走得关系实在很是亲近,恐怕主子也不会派人盯着她。
盯着她又有什么用,林旭那样的人,难道还会利用自己喜欢的女人做点儿什么不成?
探子可不信,林旭是谁?那是鬼谷先生的得意高徒,是他们这等小人物,一辈子都只能仰望的人。
王半仙的马车比不上红尘的马车舒服,这会儿坐在车里,东看看,西看看,瞧着什么都新鲜。
“这玩意不错,结实耐用,尤其是固定卡在车上,也不怕漏出来烫到人。”
指了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