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好的推荐。”
不是不担心的。五年了,不知不觉间,恨早已消失。
五年了,你还好吗,赵谨言?
五年前那个雨夜,你让我为你哭了;五年后的一个雨夜,你也失魂落魄地从我这里离开。
那么,我们算不算扯平了?你如果回来了,我们可以重新开始。
赵谨言,你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不回来?
她没复,头像仍然是灰暗一片。钟明凌叹了一口气,拿起了笔处理今天的事务。可是今天,心静不下来。接连写错几个字之后,面对着再次报废的一份文件,他扔了笔,从未如此烦躁。
赵谨言,你到底去了哪里?!
过了半个小时,□□的消息提示声突兀地响起,钟明凌像是在沙漠中行走了很久的旅人遇到了绿洲一样,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朝电脑扑过去。
果然!她上线了,而且还给了回复!
逊雪:我现在就在旅游呢,在f镇,挺好的一个小镇,推荐你们来。
过了几秒,才有辞镜的回复:好。
逊雪:我最近写了新文。想看我和他的故事吗?我是指,我和我爱的那个人。
逊雪:不过你看看就好了,别发表任何评价。我才刚从阴影里走出来呢,别一句话一脚又给我踹回去了。
钟明凌打字的手一顿。故事?什么故事?他本来想让她别再费那个心思了。但是又想,要稳住她,于是打字回复:好。
同时,他站了起来,按下了呼叫铃。
逊雪似乎并未再回复。过了半分钟,吴子毅推门进来:“什么事?”
“我要去f镇。”言简意赅地下达命令,钟明凌打开了手机,划到普江文学网,她的主页。
吴子毅转身离开下去安排,钟明凌又叫住了他:“帮我准备个司机就行,不用带任何人。”
吴子毅一阵失望,本来他还想跟过去看看呢。虽然已经知道钟明凌多半是要去找赵谨言,但是他还是揶揄地多问了一句:“去追嫂子?”
钟明凌没有回答。吴子毅便知道钟明凌已经默认了这句话,默认是去追赵谨言,也默认了赵谨言是他吴子毅的嫂子。
很快,一辆低调的奥迪就停在了钟氏门口,钟明凌快步走出去,上了车。为钟明凌关好车门,看着那辆黑色的车远去,吴子毅站在钟氏门口的门柱边上,在心里默默地道:你们要加油。
坐在车上,钟明凌看到,作者主页里果然已经有一篇新文,显示“已完结”,名字叫做《我和他的故事》。
他首先就默默地道了一句,什么已完结,明明没有完结。
走到人生的尽头,才算完结,这个断尾的故事,算什么完结?
他了解赵谨言,赵谨言把自己的生命看做是几番灾难幸存下来的产物,所以格外珍惜。既然五年前刚分手那时她都没有去死,这个时候怎么可能再去死?所以他不担心赵谨言会自杀什么的。
阿言,这段故事,这段人生,该由我和你一起完结。
他点开作品首页。封面是普江的默认封面,文案只有一句话:此情可待成追忆,秩弧
翻译成通俗的现代文就是,此时此景为什么要现在才追忆,只是因为当时心中只是一片茫然。
钟明凌没有犹豫,点开了“开始阅读”。
依然是她朴实的笔调,在讲述着那个七年前的故事。
————
《我和他的故事》
先说好,这是我的真实故事。所以,为了我的小心灵不受伤害,你们也不要说什么求复合之类,好吗?
事情的开始,要始于七年前。
早听说他是全能学神,每次考试都是第一,而我,是第三。他有那么出众的才华,外加外表英俊逼人,获得了无数女生的芳心。
但我那时还不以为然,因为我不喜欢“牛逼哄哄的公子哥儿”。
直到毕业聚会,我才真正直面了他。
白夹蓝的格子衬衫,深蓝色的牛仔裤,脚上一双运动鞋。最简单最普通的打扮,他都能穿出一种分外潇洒的气息来。
所以怎么说他是天生的衣架子呢,这就是了,这么简单的装扮,他愣是帅到无与伦比。
后来妹妹问我,你觉得他怎么样?我说,其实也就是个面瘫。
其实我不能否认,我那时对他,心里是有点心动的。
一个人,明明可以靠脸吃饭,他居然是脸和才华双管齐下的那种?!
神呐。
后来,我和我哥上山祭拜亡母,遭遇了继母的为难,还把妹妹绑走。他居然救出了我妹妹,然后上山找到了我和哥哥。
他那时穿着黑色风衣,长身玉立,沉静如水的目光像要把我吸进去。
后来,我做了他的秘书。那天在酒店里,他吻了我。我那时心跳如雷偏偏还要强装镇定,真是傻得可以。其实我没有告诉他,那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初吻。
然后,我出了车祸。他为我料理一切,然后在元旦的那天晚上,在黑沉沉的天幕上放了烟花。我发誓,那是我这么多年来我过得最快乐的一个元旦,虽然那时我还坐在病床上。但是真的,什么病痛都赶不上心灵的满足。
除夕夜,他把我约上了河堤,在那里表了白。我始终都记得,路灯投下来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映亮了他眼睛里的深情。
但是我没有答应他。我怕,家世的差距会让我们最后难以殊途同归。
后来,他母亲为他定下的未婚妻找上门来,打了我一巴掌。他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