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寒食节里燃起的新火
今天是清明节,宋代清明被称为“寒食节”,这一天,不能举火做饭,只能吃冷餐。需要等到傍晚的时候,再点起“新火”,由宗族中年长者将“新火”分入各家各户,这叫“分新火”。
一般来说,这一天是不进行拜客的。因为不能举火,主人没法招待拜客的人。
“寒食节”的风俗于宋代发展到鼎盛,但过了宋代,这一节日正式消亡,消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宋代是个商业社会,汴梁城百姓连喝的水都向挑夫购买。“寒食节”自家不能点火做饭——简单,上街去吃。
而宋以后,中国回归农业社会,或者说回到原始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经济力量、商业模式,都决定了宋以后的朝代,消费不起“寒食节”这样的节日。
赵兴进房的时候,院里正在赌博,除了苏轼一家人外,屋里还有苏轼的弟弟苏辙,苏辙的长子苏迟、次子苏适、三子苏远,以及两家的各房女眷。
赵兴这时能登堂入室,实际上是拿苏轼当自己家人。苏轼也而用家人的态度接待赵兴,并将其介绍给苏辙一家人——这是赵兴第一次见到苏辙,这位小苏学士现在是户部侍郎,也就是类似于“财政部主任”的大官。
赵兴以前打听过苏辙,似乎这位苏轼兄长在文学上不如苏轼,但在会计学上却是赫赫有名,去年他与户部尚书李常等人主编了《元佑会计录》三十卷,应该算是中国会计的“祖师爷”。
相比于苏轼那咄咄逼人的处事态度,苏辙显得很谦和,他微笑着的与赵兴打过招呼,开口便郑重谢过赵兴送来的靴子。
原来,苏辙与兄长使用的是同一家靴店,赵兴只说让唐老板给苏学士一家男女都做套靴子,很不幸。苏轼一家,父亲是“老苏学士”,苏轼自己是“苏学士”,兄弟是“小苏学士”。有人付钱,靴店唐老板又正好有求于赵兴,便自以为是地将苏辙一家子的靴子也包圆了。
事后,赵兴压根没看账目,这种小钱他交给马梦得审核,马梦得以为这是赵兴的本意,大笔一挥,把款全付了。所以才有了今日的致谢。
苏轼一家子对赵兴的礼物没太介意,因为他们经常收到赵兴送来的小东西。比如:苏遁回家不久,还吃不惯苏轼家中的口味,程阿珠每天都送来一些小菜、卤味、水果,连她逛街购物都忘不了给苏遁买点小东西,所以苏轼接到赵兴府上送来的靴子,没大惊小怪就收下了。但苏辙那里不同。
苏辙与赵兴没有见过面,虽然他曾听苏轼谈起过此人,但还不觉得双方熟络到可以接受对方靴子的地步。他不好直接向赵兴询问,转而向王夫人打听。此后,他虽在王夫人的劝解下,收下了靴子,但心中一直惦记着当面向赵兴致谢。
“离人呀,靴子很好,恰逢雪后收到你的靴子,我全家上下都很谢你,到叫你费心了,来,孩子们,谢过离人叔叔”,苏辙招呼自己孩子上前当面致谢。
苏轼哈哈笑着,翘起脚上的皮靴,得意地炫耀说:“那日我在贡院,突然阁长童贯送来一双靴子,他倒没来得及说这是谁让他送的,便急急走了。但我一看靴子的新奇制法,就知道:定是出自离人之手——瞧,麻逸龙血树做靴底,唯有离人有这样的大手笔。”
苏轼没说的是:当时化雪了,地上泥泞,他的鞋子湿透,脚底冰凉。正在烦恼时,出宫办事的童贯丢下一双新靴子,令他从心里感到温暖。
这种硬木底的鞋子,连靴底都细心地雕上了波纹状的防滑齿,坚硬的靴底踏在地上响声清脆,令他饱受同僚羡慕,感觉这份照顾,很有面子。
苏辙对此也深有体会,他点点头,憨厚的承认:“不错,这种硬木底的靴子,踏进泥里靴底不滑。那几日化雪,穿这种靴子去上班,走起路来声音清脆。且这靴子两侧有靴带孔,一条皮绳穿孔一系,走起来脚上带风。不错呀!
哈哈,户部的人也很羡慕,后来他们齐去唐家靴店定做这种靴子,听说那家靴店的订货,交货日期都排到九月了……嗯,最近春花灿烂,他们恐怕要错过了,”
“上班”这个词诞生于宋代,它完整的叫法叫“上朝班”。宰相去工作叫“上朝”,其他内阁官员没上朝资格,就叫“上班”。尤其是诸班直、三司使的官吏,他们的工作通称“上班”。
三人还在继续靴子这话题,王夫人牵着苏遁的手走来,身后跟着朝云,还有程阿珠与陈伊伊。王夫人随手递给赵兴一个木匣,笑着解释:“离人叔叔,这是分给你的‘新火’,你回家用吧。”
木头装火?还没有烟?好新奇!
赵兴好奇的看了看木匣,这木匣倒是做工精致,油漆漆的能照出人影……但无论多精致的木盒,都不应该用来装火呀?!他拿在手里,轻轻晃了晃木盒,木盒内发出一阵哗哗的微响。
“这是法烛,离人没见过吗?汴梁城里都用这东西引燃‘新火’,今日寒食,我就不让你打着火把回家了”,苏轼笑着解释。
苏遁这时冲上来抱住了赵兴的腿,嘴里直嚷嚷:“阿大,钱,我要掷铜钱,你陪我玩。”
朝云赶紧冲上前,一把捞起苏遁抱在怀中,嘴里急急解释:“离人叔叔,别理这孩子,今日分给他十枚铜钱,他一通乱掷,全输了。小孩子家,别让他养成轻贱钱财的习惯。”
赵兴随手在身上一掏,掏出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