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耽美 > 言情总裁 > 重生之抱个金大腿 > 第12章 可以嫁给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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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壹秒記住『 qu 】

林兆晴听着这个十八岁的倒是丝毫不觉得惊讶,毕竟在农村十八岁结婚都算是正常的,早的有十六七的女孩儿就嫁人的。

就算是十几二十年后,农村依然还是如此,虽然因为教育进步让很多孩子都上了大学,算是上到大学的孩子能够暂时不结婚,但是那些只上到初中或者是高中的不论男女早早地便结婚了,没有结婚的大多数都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或者是经济条件让别人看不上。

不过既然说到了这个,林兆晴还真觉得奇怪,为什么林世瑾那时候那么大年龄了还是没有结婚呢……真是奇怪……

“晴晴,咱们走吧!”杨美娟好不容易才给自己女儿解释通了结婚的事情,不过只能答应也带着女儿一起去林兆晴家。

林兆晴点了点头。

所以本来是杨美娟一个人送林兆晴回家的,现在因为林世嘉的缠磨只能多带上一个她,而且既然都去了,那么杨美娟也不放心儿子一个人在家了,干脆就都一起去吧,哪怕只当是串个门呢,也不碍的什么。

林兆晴带着三个人一起进了她的家。

“妈妈,我回来了!”林兆晴喊了一声。

听到自己女儿的声音,周玟笑着从屋子里面走出来,看到杨美娟的时候微微愣了一下。

她也是认识杨美娟的,或者说是很少有人不认识,因为杨美娟他们家算是林家村最富的几家的其中之一,不过他们一直也没有什么来往,怎么这会儿却来他们家了呢。

周玟实在是有些惊讶。

但是看到自己女儿之后脑中转了一圈,然后忙说道:“嫂子,不好意思,是不是我家晴晴又淘气了在你家捣乱了,我替女儿道歉,请别多和她计较!”

林兆晴听到自己妈妈的话都愣了,没想到她妈妈的第一反应居然是这个啊。

不过此时林兆晴也有些心虚,因为她妈妈的担心并不是毫无道理的,实在是她小的时候确实是淘气得很,据说可以算是他们林家村有名的小捣蛋了,成天领着一帮孩子到处乱跑。

她其实也不知道自己的小的时候怎么就那么厉害,不过长大了之后就没有这样的恣意妄为了。

人,真的是在小时候是最自由最幸福,也最无法无天的,只有长大了才多了许多顾忌。

“你误会了,我啊,是特地来谢你!”杨美娟开始听到周玟的话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便笑了一阵子,再之后才连忙说到正题。

“谢我?”周玟有些疑惑,她有什么好谢的。

不过周玟还是先将人请进了屋子里面,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村子的,关系也是需要好好处的。

进了屋子,杨美娟才将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她的语气满满都是感激。

“真的,如果不是晴晴的话,我真的不知道嘉嘉会怎么样。”杨美娟感激地说道,“真的,谢谢你教出这么好的女儿,这个孩子真的太好了!”

杨美娟以前也听说过村子里面有个叫晴晴的女孩儿既淘气又聪明,但是现在看来真的不是一般的聪明,而且淘气也根本就不算什么,能够救人已经足以说明她的心性了。

杨美娟真的是太喜欢林兆晴了。

“姐姐救了我,姐姐是英雄!”林世嘉也激动地喊着,不过她的声音还有些奶味儿,听上去格外可爱。

周玟听到杨美娟的话都吓到了,有些愣愣地看着自己的女儿。

林兆晴回了自己妈妈一个笑容。

周玟连忙将女子抱在怀中:“我的女儿真的太棒了,晴晴,真是妈妈的好女儿!”

林兆晴听着周玟的夸奖脸色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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