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耽美 > 虐心耽美 > 大浪淘沙 > 第15节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儿子说:“等我长大了就娶你。”

女儿一听就跑,却笑开了沿途春红。

儿子提着刀,站在原地冲她喊:“你要不愿意,我入赘也可以的。”

可最后女儿跟着青年过了河,一辈子没再出过江南,结婚生子,终此一生。

都源于青年的一句话:“配不上。”

南剑配不上北刀。

儿子背着刀离家出走要南下入赘,被北刀拖了三十里地,说的也是“配不上”三个字。

北刀也配不上南剑。

冯家成为了南剑宗,与北刀分庭抗礼。

然而,北刀总担心南剑性子软容易受欺负,从小就要求自家崽子好好练刀。

刀剑刀剑,刀为剑先。

后来江湖上有了刀剑大会,南剑北刀受邀入席。那时正值前朝末年,民不聊生,唯有江湖荡千秋,一刀一剑皆成美谈。

刀剑双侠的名声,从此传开。

及至南剑行差踏错,北刀灭门。

南剑宗的少宗主握着密信怒斥生父,断发还恩,自此不见踪迹。

少宗主换了人,南剑也抵不过大浪淘沙。

曾经的少宗主站在覆灭的北刀门口,听着一片叹惋之声,走进了火海里。

北刀之子一身血污,从断梁之下拖出雁北刀。

他把刀c-h-a在地上,磕了两个头,算是祭奠了尸骨无存的父母宗亲,然后就提着刀往外走,要去报仇。

这时候,就看见了走进来的少宗主。

他们曾经在刀剑大会上见过。

北刀之子——不,北刀,他笑了一下,头上的血流进眼睛里,朝他伸出了手。

“别害怕,北刀还没有亡。”

第13章 第十二章 皓月

临近冬至,大罗天里张灯结彩,准备着祭天大典。

春分祭日,夏至祭地,秋分祭月,冬至祭天。此四祭被合称为奉天四祭。

奉天祭分为大祭和小祭,小祭每年都有,由当朝宰相萧常,领文武百官进行祭祀,而大祭则专指三年一次,由天子亲自主持的祭天大典。

今年的冬至,恰逢奉天大祭。

林歧直接就进了大罗天都,然后就不见了踪影。

萧途牵着马在城门口晃悠,心里还在掰算着距离春会还剩下多少日子,能不能按时赶回去。

“要么我自己走了吧?”

“鬼知道那色胚又上哪家入赘去了,一时半会儿怕是回不来。”

他这么想着,于是牵着马走出了城门,可是没走两步又退了回来。

“我就等一会儿。”

正值奉天大祭前后,大罗天守备森严,城门口的守卫眼见着他进进出出不知几许次,当即把他列为了重点关照对象。

在被数次盘查之后,萧途终于牵着马,进了城。

就在他准备随便逛一逛打发时间的时候,就听说天街上有个小姑娘和谁打起来了,听描述,倒像是他的小师弟。

萧途背后陡然生出一层冷汗,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他好像弄丢了一个谁。

天街是达官贵人才能走的道,普通老百姓都是往两旁走。可那两个打架的偏偏就选在天街的正中央,这会儿正是下朝时分,把一干栋梁股肱都堵在了回治所的路上。

可偏偏没人敢吱声。

连官兵都只是远远地看着,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架已经停了。

两个人中间隔了数十尺,谁都没再动手。

其中一个正是苏仪。

苏仪手中的剑裂开了一条缝,红色的发绳也被剑气划开,不知所踪。

长发披肩,反倒让她现出了些许本相。

周围人吸了口气,另一个当事人却皱了皱眉:“女孩子?”

苏仪一向穿得灰扑扑的,又习惯了短打装扮,扎着英气的高马尾,佩刀执剑,再加上还没完全长开,第一眼很难看出来是一个女孩子。

她抱着臂,冲对方抬了抬下巴:“怎么,看不起女孩子?小爷我今天是好久没打过架,手生,你等着。”

对方是个少年,和萧途差不多大。

不过苏仪能看见,他的身上泛着浓郁的金光,是个实打实地金丹大能。

少年穿着浅黄色的衣衫,衣襟和袖口为月光白,绣着月见草枝叶,点缀着月见花瓣,衣襟处还有几片爬出了襟缘,作欲拒还迎之态,袖口两株月见草簇拥着一颗金丹,金丹作太极之象。

月见草,外丹道盛仙门的标志。

苏仪虽未去过太常山,但盛仙门弟子的服饰倒是认得一二,甚至还知道普通弟子是没有资格在衣纹上绣月见草的。

正在这时,一个家丁模样的人走了上来:“世子,国公爷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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