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耽美 > 重生耽美 > 朝露笙歌(H) > 分卷阅读8

日你给我打电话。”

“嗯。”刘朝用笔敲了敲顾文笙的课本,“现在,认真听课。”

“哦。”

好不容易挨到了下课,顾文笙和刘朝一起走出校门。

顾家那头派人来接顾文笙,顾文笙远远就看到了自己家的车,抬起头看了刘朝一眼,刘朝揉了下他的头发,“去吧,小少爷。”

“什么啊?”顾文笙跑到一半听到刘朝这么叫他,又停住脚步转过头。

刘朝跟他挥手。

顾文笙见车门已经开了,也没再追问,小跑上了车。

班里同学路过,胳膊搭上刘朝的肩问:“你家小孩儿走了?”

刘朝看了一眼尹凡,没说话直接就走。

“诶不是吧?你就这么对我啊?好歹咱俩初中了三年诶!三年!”

和刘朝一个初中的同学也不是没有,不过不是顾文笙,是尹凡。

但班上几乎所有人都默认刘朝和顾文笙是从初中开始就关系很好的朋友。要不是顾文笙这个名字比较特别,尹凡差点都以为他们初中真就有这么一个人了。

周日上午,还未等刘朝打电话给顾文笙,顾文笙的电话就先过来了。

“抱歉啊,刘朝。我今天可能去不了了。”

“……嗯。作业记得写,晚上要收的。”

“嗯。”

“……”

“我晚上给你带点心好不好,我妈昨天带回来的,特别好吃。”

电话那头,顾文笙的声音带着些许讨好,刘朝的表情也柔软下来,“好。”

“那晚上见。”

“嗯,晚上见。”挂断了电话,刘朝坐回到客厅的沙发上。

小少爷不来了啊。

看来午饭自己一个人要吃完两人份的了。

……果然还是有点在意,他不来的理由。

晚上问问他好了。

第六章

顾让和刘朝的梁子似乎是在高中时期就结下了。

晚自习返校,刘朝问顾文笙为什么不来他家了。

“我堂哥来了。”顾文笙把糕点推给刘朝,示意让他尝尝。

“堂哥?”

“嗯,比我大了三岁,已经上大学了。”顾文笙见刘朝迟迟不动手吃,主动拿起一块递到刘朝嘴边,“你吃一口。”

刘朝把住顾文笙的手,咬了一口点心。

顾文笙问:“好吃吗?”

“嗯。”

“他一来,我就出不去。我妈总要我陪着他。”顾文笙当着刘朝的面翻了个白眼,“我就不明白了,他那么大的人了,用得着人陪吗?”

刘朝觉得顾文笙说得很有道理,但不好意思附和。他自己吃剩的点心,最后一点糕点渣全部塞进了顾文笙嘴了。

顾文笙的舌头碰到刘朝的指尖,软的湿热的触感烫得刘朝指尖一抖,他把手收回来,盯着自己的手指有些愣神。

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刘朝知道顾文笙有这么一个讨人厌的堂兄。等到后来刘朝真的见到了顾让,又觉得顾让岂止是讨厌——简直就是让人想直接上手揍。

#

因为住宿,每星期只能回一次家,所以一学期过得十分的快。

等到大家反应过来,期末考已经将近。

“还有一个星期就考试了,文言文我还是不会背!”顾文笙把课本摊开放在课桌上,自己趴在课本上。

“多读几遍。”刘朝把笔放下。

“记不住。”顾文笙把脸朝向刘朝,“我又不像你,读几遍就能把课文记的七七八八。”

刘朝把刚写完的试卷盖在顾文笙头上,“死记硬背。”

“啊……笔油……”顾文笙立马把卷子从脸上拿下来。

其实顾文笙的成绩也不算差,在年级里也排的上前二十,只是对比刘朝又显得不那么够看。

学校在此之前大大小小的考试也考了几回,每次刘朝都是年级前五名。第一次考试后,好多同学都养成了考试之前来刘朝这里“拜学霸”的习惯。

顾文笙有次也趁着刘朝在宿舍午休时,双手合十拜了拜他。结果一睁眼就发现刘朝正盯着他看。

“有这个功夫拜我,还不如多看看语文书。”刘朝伸手勾住顾文笙的脖子,把人带倒在床上,手虚搭在顾文笙腰上,“现在,睡觉。”

期末考试之前,老师们总爱把“重点”这个词反复强调。

一整本书全都是重点,这叫人怎么背?

顾文笙英语、语文是最差的。这两门科目只要肯下功夫,其实都不算难,要是学好了,更是容易拿分。

第一次考试成绩下来,顾文笙瞪着英语分数看了好久,最后终于败下阵来。

“算了,周日我也别出去了。找顾让给我补习好了。”

“他英语很好吗?”刘朝自己的成绩还没看完,听到顾文笙说话,立马转过头问。

“嗯,他就是学这个专业的。”

刘朝没说话,转过头皱着眉继续看自己的分数。

等到第二次考试,刘朝的英语成绩是全年级第二,只差了第一0.5分。

其实顾文笙也只是说说,他敢在刘朝面前称顾让为“顾让”,在顾让面前就只有乖乖叫“堂兄”的份了,更别提叫顾让给他补习功课。

顾文笙家里的关系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每个人说每句话都是有斟酌的,每个人对每个人都是客套礼貌的。顾文笙不喜欢这样的氛围,但他明白,自己迟早有一天也会变成这样的一个人。

这么说来,顾文笙和顾让的关系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很不错了。见了面还能聊几句,笑里多少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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